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就“提升香港國際航運服務中心地位”議案發言 (2025年1月8日)
多謝主席。國家“十四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地位和發展高增值海運服務,以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亦提出對香港同樣明確的支持,並支持提升珠三角港口群整體國際競爭力,強調港口之間優勢互補、互惠共贏的協同效應。
根據中國新華社及波羅的海交易所聯合發布的2024年國際航運中心發展(ISCD)指數,香港仍是全球第四大國際航運中心。
其實,香港特區憑着“一國兩制”及“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亦是全球資金流動最自由的地方,方便大量國際資金往來,提供國際航運服務,絕對有條件在國家眾多城市中脫穎而出,成為真正的國際航運服務中心。
要做到國際航運服務中心,當然要制定相關法例,正如上海準備實施的《上海市推進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條例》。不過,除了制定條例和框架外,我們要鞏固已有地位,並向亞太區國際法律服務中心邁進,因此需要大量包括海商法在內的海事法律人才。同時,現代國際海事法、海商法大部分都是基於普通法,香港特區作為全國唯一的普通法地區,亦是全球唯一中英雙語並行的普通法地區,在培養有關人才方面具有獨特優勢,能夠滿足國家對海事法律人才的需求。
但是,由於海事法較為專門,需要長時間的學習及實踐,加上海事律師的收費水平較金融等業務略低,所以不能吸引年輕律師加入這個行業。就此,我們認為政府需要制訂相關政策及投入資金,支持香港法律院校進行有關海商法的研究及教學,並可僱用內地師資,更可以將大連海事大學和內地 “21世紀的 100所重點大學 ”(即 “211大學”)的海事畢業生引進香港,為這些學生提供獎助學金,進一步吸引他們來港讀書及就業。
其實,香港一直缺乏一所專門研習海事、交通的大學,本人建議香港航海學校應該與內地大學合作,轉變為一所綜合性海事、交通大學,以培養海員和交通、海事管理人才等。其實,大連海事大學是現時國家交通運輸部唯一的直屬海事大學,政府當局可以與大連海事大學和國家聯繫,讓大連海事大學在香港與本地大學合作開設課程,甚至設立學校,聯合培養雙碩士學位研究生,或者合作招收國際海商法碩士研究生,進一步為香港培養新一代海事人才。
為促進航運業的整體發展,今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將於今年年中之前,革新現時的香港海運港口局,成為香港海運港口發展局,對此本人固然表示歡迎,但我認為日後的海運港口發展局需要成為法定機構,就如機場管理局般,這樣才能更好地制訂政策及行動計劃,加大對海商法、海運保險及海運管理等方面人才的引進。
新加坡正正是值得我們參考的好例子。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多年來致力推動新加坡航運服務業的發展,並特別制訂多項支援措施,鼓勵相關船務公司在新加坡設立、營運、落地,當地政府非常重視航運業界的人才培育,除了透過海事基金協助航運企業為僱員提供行業進修和培訓之外,亦加強推廣工作,提升公眾對航運業的認識和興趣,吸引很多年輕人入行。
海運服務高度專業化,從業員一般需要經過較長時間的歷練,才能成為行內專才。總括而言,政府未來必須加強對海運業不同人才、人力資源的支援,以吸引更多有志在海運業發展的年輕人投身海運業,支援海運服務業的蓬勃發展,配合國家航運業發展所需,鞏固本港的國際航運中心地位。
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林新強議員的議案,以及所有議員的修正案。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