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動議擬議決議案發言 (2025年3月20日)
多謝主席。對於這次政府調升破欠基金給予的支援,在勞工層面,我們不會反對,因為已經多年沒有調整。不過,我必須提醒局長及其他議員一點。大家都知道,近年很多人都說破欠基金累積的款項越來越多,基金越來越穩健,但何時會不穩健呢?何時會用光呢?
回顧歷史,在我們設立強積金制度之前,過往有不少公司破產。當它們破產,由於當時沒有強積金供款,很多公司都沒有能力支付遣散費,因而動用破欠基金。
自從有了強積金制度,由於僱主須為僱員供款,款項早已鎖在強積金户口當中,接近九成,所以公司即使結業,亦只需準備小量資金便可幫助員工。因此,很多公司雖然並不願意,但因為名聲問題,最終導致破產。多年來,自從有了強積金户口之後,破欠基金累積的款項越來越多,現時已達70億元。
不過,我想再次提醒,待新的強積金“對沖”制度在5月1日實施之後,僱主額外支付的5%款項並不會存放在強積金户口,意思是那些款項會存放在公司,作為員工將來退休時的支援。但是,如果那些公司經營不慎,或者有些不良分子到了某個年期便不再經營,屆時的情況將與過去不同,因為以前絕大部分的款項已經在強積金户口,將來的話,有些會存放在公司。
試想一下,如果公司真的有錢,可能會用那些錢去拯救公司,希望可以生存;但到了最後,公司若無法生存,還會有錢留下來保障員工嗎?所以,我預判將來可能會有不少甚或大量公司決定結業 “執笠”,繼而動用破欠基金。現在雖說有70億元,但如果結業的公司數量龐大,將來越來越多,如何支付呢?希望局長思考一下,將由誰人買單?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