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2024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 (2) (2025年5月8日)
多謝主席。我繼續發言。如何證明那些蘋果有沒有腐爛呢?有一整板20多箱蘋果之多。難道逐箱打開,然後用攝錄機逐一拍攝每個蘋果是否有問題?足足有數千個蘋果。拍攝後上到法庭,向法官說這些應該要賠多少錢,那些又要賠多少錢,這樣會浪費多少行政費?浪費多少公帑?我真的覺得很奇怪。
我自己聽完故事之後,當然第一時間與很多不同的業界商討,包括油麻地果欄協會、上環中藥材協會、香港海味雜貨協會、中藥業協會、港九新界販商協會,他們當時聽到非常震驚,也迅速聯絡了很多不同的議員朋友,表達憂慮。
我為何在這裏花這麼多時間與大家同事分享呢?坊間說,我們議會現在的人只會舉手。我想指出,我們並非如此,我們的工作並非只是舉手,我們的工作是審議政府法案。有些記者問我,為何我本屆少了發言?因為本屆政府提出的很多法案都很完善。老實說,政府的建議穩妥的話,我又十分繁忙,哪有時間慢慢討論?但如果政府的建議真的有問題,難道我會置之不理?我相信絕大部分議員也不會這樣。所以,正如剛才的案例,我告訴很多業界甚至普通市民後,人人都感到莫名其妙。
在上述法案委員會會議後,在第二次會議,我除了提出剛才的訴求、問題及理據,我亦告訴政府,事情其實很簡單,如果相關貨物容易腐爛 -- 我明白政府的難處 -- 商户因為逾時而被充公貨物,貨物充公後放進凍倉便可。商户前來認領時,起碼要罰款6,000元。至於額外的運輸費或凍倉租金,存放兩天而已,叫商户支付便可。起碼給他們兩天時間認領貨物。如果是容易腐爛的貨物,例如魚貨,若兩天仍然無人認領,必定會腐爛。但是,如果按政府的方法向商户賠償,那些貨物一定不會是紅衫魚,每條都會是大龍躉、石斑,我不知道政府該怎樣賠償?所以,我告訴政府,只要政府容許有48小時認領貨物,並將上述所有成本轉嫁給商户,起碼無須動用公帑賠償,對嗎?
我十分感謝羅翠薇副秘書長及姚繼卓副署長,他們很好,迅速與我們的業界聯絡,當中包括鮮花、果菜、海味、中藥、蔬果、菜類等多個商會,即時召開會議,向大家再作解釋。在會議上,政府聽取了業界所提出的意見後,同意以此方式修例。政府給予市民48小時認領貨物,若期滿後仍無人認領,便充公及棄置,這樣便不會再出現爭拗。
我為何要特別感謝他們?因為當政府聽到真正合理的意見時,應該與業界保持密切溝通,亦應聽取議員的意見。我們平日若無重大問題,亦不會主動去打擾官員,對嗎?但如果真的有問題,政府的確從善如流。謝展寰局長所帶領的政策局,大家都知道他與卓副司長一同努力,改善了整個香港的環境,現在整潔有序,90%的阻街問題已獲處理。
但政府亦要思考,營商環境同樣需要考慮。在香港,健康清潔並非全部,我們也要生活、要營商、要做生意。如果只從單一角度去思考問題,就死定了。所以,剛才提及的羅翠薇副秘書長,我尤其想要讚賞她,因為她晚上與我談了很久電話......
(全委會主席:全體委員會現正就條文內容進行辯論。邵家輝議員,我已容許你第二次發言,但你的發言大多並非針對條文內容。你無需在此讚賞所有官員、議員及商販,請返回全體委員會審議的辯論主題。)
主席,因為修訂條例,我們議員可以在5分鐘內不斷說......
(全委會主席:邵家輝議員,你可以在5分鐘的時限內連續發言,但發言內容是有規限的。你必須返回這項辯論的主題。全體委員會現正就條文內容進行辯論,但你的發言並非圍繞這個主題。)
主席,我辯論的條文,不論是市民,還是各位同事,都聽得很清楚,我一直圍繞着這次的修正案,討論容易腐爛的貨品,政府修正了其建議。為何我會花這麼多時間講解呢?我除了想說這次修例,他們的政策局做得很好之外,我也想特別提醒其他政策局,當議員有其他意見時,政策局不應一意孤行。
(全委會主席:邵家輝議員,你應該在二讀辯論時而非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提醒相關政策局。)
多謝主席。我是否需要再按動按鈕?
(全委會主席:邵家輝議員,你可以再次按“要求發言”按鈕,但如果你繼續重複論點,我會停止你的發言。)
所以,對於容易腐爛的產品和不容易腐爛的產品,局方應該分開處理,那些給予7天時間,這些給予兩天時間,我相信符合香港大部分市民的想法。不過,如果在委員會或議事廳,我們沒有人說話......我說完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