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2025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產品(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5年7月23日)

多謝代理主席。今天我們討論《2025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產品(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環境及生態局多年來非常努力,希望在香港將廢物善用,或減少堆填區的廢物。所以,近年有許多不同的環保法例推出。繼上次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後,這次伸延至膠樽及紙包飲品盒,當中也牽涉剛才所說的廢電池及膠輪胎。但是,在法案委員會中,這次主要先討論膠樽和紙盒。在委員會上,我自己是member,亦與局長和有關官員討論,而多年來我態度一致,環保是人人支持,但環保背後是一個字,就是“錢” 字,“錢”由誰負責?市民需要了解和清楚。

政府這次建議的方案,是環保生產者,即膠樽或紙盒的生產商或進口商,日後要負責幫助回收某個數量的膠樽或紙盒,而它們回收這些產品的同時,可以給予市民回贈。該市民或撿拾到膠樽或紙盒的朋友,不知會否是一些公公婆婆,總之他們送往回收,便可以有方法取得若干金錢回贈。現在選擇的方法是,在不同地方會設有回收機,讓他們回收,也有些方法是在外面的環保回收膠箱,或不同屋苑的回收位置。總之,承辦商屆時要委託一些外判承辦商負責此事。那麼,錢從何來?我相信售賣的朋友一定不會自行承擔,一定會轉嫁至消費者身上。所以,香港市民要有心理準備,大家高舉 環保旗幟,當然也要負擔相關費用,對嗎?

我特別想再提到,日後要確保承辦商能否收到足夠膠樽或紙盒,有關的檢查也是重要的,我在委員會會議也有向官員提到。如果是入機回收,大家很清楚,機器能計算數量。此外,要確保膠樽或紙盒是香港的產品,否則,若以外地的產品充數,便失去環保目的。我知道那些機器可識別產品是否來自香港,所以問題不大。但是,如果膠樽不是經過機器,而是從屋苑或垃圾房收集回來,將來在回收的場所,希望官員要更密切到場監察膠樽或紙盒的回收,要確保是香港的產品。否則,日後如有此漏洞,人們為了填補你們的要求,可能日後會一櫃櫃把這些紙盒或膠樽從外地運過來,便不符整項法例的原意和立法目的。

成本上升方面,剛才提到,香港市民需要攤分。如果交回紙盒或膠樽的市民也可獲得1毫子金錢回贈,那麼經過承辦商,涉及統籌與收集,成本至少要幾毫子。不過,我也想再提到,如果是以前,我只會堅持說大家要承受這個成本。然而,現在跨境網購盛行,昨天電視有廣播,今早電台也提到,那些產品將會越來越多,有機會來到香港。若說是蘭花、雞蛋、生肉等,當然不能輸入,可是紙包飲品或膠樽飲品,我暫時好像沒聽到不准入口。所以,如果這些產品日後很盛行,流入香港市場,卻沒有我們的標籤,而又不屬個別入口商,對於這次環保政策,當局也要想想將來事情會怎樣發生。

第二個情況,當然,零售商要面對另一挑戰,就是競爭問題。因為在香港,剛才說到,每樽水或每盒飲品均牽涉一個成本,但跨境網購卻不用擔負這個成本。現在的價格,大家都心中有數,我相信將來的距離會越來越遠。不過,局長,我也會支持的,為甚麼?我曾詢問業界意見,我已告知業界,述說剛才提到我擔心有機會出現的情況,擔心競爭力可能不太足夠,但與我會面的飲品業界認為okay,他們有信心。希望他們可以用高質量的產品,戰勝這個情況。

關於輪胎和廢電池,剛才我黨友易志明議員說得非常清楚,我們稍後會再檢視,看看如何做得更完善,而業界也能配合。局長,我一定會繼續擔當這個角色,與易志明議員協助你們與業界溝通。

我想特別多謝環境及生態局,即局長,以及助理署長。因為,在法案委員會的審議過程中,他們本來打算日後採用“先訂立後審議”的形式處理一些法例,包括剛才提及的膠樽回收,或將來處理廢電池和輪胎的情況。“先訂立後審議”的意思是先訂立法例,才再提交立法會討論。但經過我們在委員會表達意見後,因為將來的法例可能較複雜、細緻,而業界未知能否配合,希望在推出前讓大家先討論。若採用“先審議後訂立”,便有充足時間。

明白環境及生態局希望盡快推行,但局長最後作出決定,現在修改為“先審議後訂立”。業界聽到後感到很高興。我希望政府其他政策局也可以考慮。目前同一時間,我們正審議控煙條例,有10項控煙措施,當中有些是關於日後加入完稅標籤,將來的包裝可能全部變成白色,甚至再沒有果味煙,而傳統香煙產品要申請進口,文件應怎麼填寫等?將來會有相關法例。我當時曾與醫衞局的職員說到,不如採用“先審議後訂立”的形式。如果早已訂立法例,而當局又明言不會與煙草商商議,那怎麼知道他們能否做到?不能只靠推測。但是,暫時這一刻,我知道醫衞局仍堅持“先訂立後審議”。所以,我要再次感謝環境及生態局聽取民意,做到很好的互動,業界聽到也很高興,會盡力協助政府做好環保政策。

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