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發言 (2025年7月30日)

謝謝代理主席。今天我們討論的是希望提升交通違例罰則,我剛才聽到不少議員也提到,假設大家都不違反交通規則,其實罰款金額加到多少也與大家無關。

對於這項法案,針對行人過馬路的情況,我是完全認同的。只要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在非綠燈時不闖紅綠燈,其實就不會有機會犯規。如果有些人要“博”,即使加重罰則,我也能理解。不過,就駕駛人士而言,當他們到某個地方想付費泊車時,卻發現沒有足夠的泊車位。香港的停車場,我相信整個議會都會同意,根本就不夠泊車位,包括路邊的錶位也是不夠的。所以,如果因為錶位不足,這些人想付費也無法泊車,那就不符合剛才所說的邏輯,因為市場根本不足以滿足需求。

局長,尤其是現在的經濟環境是怎樣呢?同事們提到多年未有增加罰款,我其實是同意的。不過,若當局在2017年、2018年提出增加罰款的建議,我相信在議會的反對聲音不會那麼大,原因是當時的經濟環境很好,駕駛的朋友會認為,即使多加一點,當停在街邊違例泊車被“抄牌”時也承受得到。

然而,到現在這一刻,我相信大家都看到現時市面上的環境,特別是一些餐飲或我們的零售業等。我最近和一些業界朋友在商會吃飯,應該是在昨天,剛剛也提及,一些魚市場的朋友說,現在的生意確實很差,因為前面的餐廳和酒樓的生意都非常差,其中一個原因,他們覺得街上警察叔叔“抄牌”抄得非常勤力,令很多朋友以往可能會開車去吃個lunch(午餐)或晚飯,“博一博”,但現在他們也不太願意。因為現在採用電子“抄牌”方式,以前人們停泊車輛,打算到對面快速吃碗公仔麵,即使警察叔叔來到,最多不吃或吃半碗就立即回到車上。但現在根本沒有機會,因為8秒至10秒就會完成 “抄牌”。所以,如果泊在街上必定會被“抄牌”。而有很多地方,甚至一些小區,附近根本沒有停車場。大家想想,在該區經營食肆及商店的朋友,因而會失去這群開車的客人。在香港目前的經濟環境 下,我覺得在這個時候增加罰款,尤其是在泊車位不足的情況下,實在不是一個合適的時間。

第二,一些“搵食車”就更不用說了。我聽過有的士司機說,到晚上12時,他們停泊在某個位置也會被“抄牌”。大家試想想,現在的經濟環境,動不動就“抄牌”,日後還說要加重罰則,對於現在面對如此大網約車挑戰的的士司機而言,尤其是在牌價如此高的情況下,他們會有多失落呢?我相信小巴司機也面對同樣的情況。所以, 在這個大原因下,我自己個人和自由黨其實不同意在現在這個時刻,支持交通罰則加價。

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