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發言 (2025年7月30日)
謝謝代理主席。我這次想集中討論調高違例泊車定額罰款的問題。正如剛才易志明議員提到的,泊車位不足的問題根本沒有改善,特別是商用車輛的泊車位。因此,我們不建議調高定額罰款。
其實,不少運輸業界人士向我們自由黨反映,業界長久以來一直受停車位不足困擾。根據政府的數據,截至2024年底,全港18區的停車位數目為80萬個,但這80萬個不包括的士、公共小型巴士、私家小型巴士等商用車輛的泊車位。政府解釋,這些車輛大都應該停泊在公共交通總站內。
但實際情況是,的士和小巴都不能停泊在站頭或公共交匯處,除非該站頭被劃作停泊處。因此,過往有不少的士和小巴,即使在晚上或凌晨停泊在這些站頭,也會被抄牌。雖然現在政府已經開始陸續將合適的的士站和小巴站劃作停泊處,但仍未能滿足的士和小巴業界對泊車的需求。
至於貨車和旅遊巴這類大型車輛,要尋找泊車位就更加困難。很多時候,業界都盡量找一些不阻礙道路交通的位置停泊,但仍然被抄牌。即使是在半夜或凌晨停泊,也會被警方抄牌,一收到投訴,警方就會立即採取行動,而且更是“秒抄”。
業界就泊車問題向運輸署反映,署方要求業界提供一些可供泊車的位置作為建議。然而,過去運輸業界提出的許多不同建議,得到的回覆,十居其九都是:不行,無法泊車。例如,將貨櫃碼頭南路劃作貨櫃車夜泊位、在工業村劃出更多貨車及旅遊巴的夜泊位,這些建議都被政府拒絕了。雖然政府曾通過短期租約形式提供臨時停車場,但近年來,許多短期租約土地已被政府收回。據了解,紅磡華信街一幅供數十輛旅遊巴士停泊的臨時停車場,將被收回發展為休憩處。雖然運輸署已另覓鄰近土地作為替代方案,但因居民反對的壓力而未能落實。由此可見,運輸業界仍然面對泊車位不足的問題。在此時,政府再次提出調高違例泊車的定額罰款,對他們是不公平的。
代理主席,以我擁有30年駕駛經驗的角度來看,每次駕車外出尋找泊車位時,尤其在市區和旅遊區,確實非常困難。因此,政府是否可以考慮在全港各區的不同路段,特別熱門路段,設立大型告示牌,告知駕駛者區內還有哪裏有咪錶位、商場泊車位和商業大廈停車位,讓駕駛者能夠更即時地獲得最新的停車資訊,以便他們考慮是否仍要駕駛到這些區域。
此外,不少意見反映執法部門經常在晚上抄牌,這影響了政府大力推動的夜經濟。很多食肆的營運模式其實很簡單,只要顧客能留得久一些,他們自然就願意營業晚一些。以九龍城為例,曾經以 “小泰國”聞名。疫情之前,區內食肆在早、午、晚及子夜場都非常暢旺;還有,賣夜宵和糖水的食肆,更是成行成市,顧客絡繹不絕。 然而,有利就有弊,區內違規泊車問題也相當嚴重,部分道路即使在凌晨仍被車輛塞滿,成為執法部門打擊違泊的黑點,執法部門不 遺餘力地打擊違法行為。現在平日晚上不到9時,九龍城區內仍在營業的食肆已經不多。由於泊車位緊張,難免有不少車輛違規泊車。警車突然到來,二話不說,“秒抄”執行檢控,食肆的顧客倉皇離開,急忙開走車子,有些甚至被迫吃“牛肉乾”,有些更要急忙結帳離開。這樣的情況又怎能促進夜經濟呢?
當然,執法部門作出檢控是無可厚非的,執法也是其職責所在。然而,代理主席,很多議員也說:法例不外乎人情。我相信今天提高定額罰款的修訂肯定會獲得通過,但我期望政府當局在執法的同時,能與有關部門協商,採取較溫和的手段,以平衡各方利益;甚至可以考慮在晚上指定時段,在不阻街阻人的情況下,容許車輛停泊至清晨。
代理主席,本人將會對議案投下反對票。謹此陳辭,謝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