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5年9月11日)

多謝主席。自由黨對於醫衞局過去的控煙政策表示感謝,因為現時香港的吸煙率是9.1%,是世界前茅,是過去很多同事的努力,以及香港市民的配合而達成的。所以,在今次10項控煙政策中,很大部分是我們支持的,有些甚至是我們的建議,例如引入完稅標籤制度以打擊“白牌煙”,這是我在法案委員會提出予特區政府考慮的建議。另外,是提高未完稅香煙的相關罰則,對於一些私煙分子、人士,加重罰則令他們有所警惕,也是我本人的建議。至於擴大法定禁煙區及對非法吸煙的人士加重罰則,我也是同意的。因為,吸煙人士不應影響別人,市民排隊時也希望他人不要吸煙,我也非常支持,甚至會我覺得,為甚麼今次不一併禁止那些稱為“火車頭”的行為?對於一些吸煙的朋友,我們予以包容,但也希望他們不要影響其他不吸煙的朋友,大家應該互相尊重。所以,對於這些,其實我也是支持的。

對於不要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煙草產品,固然是應該的,我們也支持。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方面,由現時全煙害包裝85%的面積增至100%,業界聲音也不大,但將來大家要找的時候,便要小心去找。

(代理主席陳健波議員代為主持會議)

至於第七,禁止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即電子煙現時的capsule等,將來便不會再有。大家之前說到,有些毒品是經由電子煙吸食,其實也無可厚非,不過大家要留意,真正吸食電子煙或加熱煙的朋友,因為香港這項政策,現時其實不太願意到來香港,這也要適時留意。對於毒販,當然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看法。

另外兩個,其實不是立法,而是行政措施,就是加強宣傳,教育市民固然最重要。如何持續檢視增加煙草稅的成效,以在未來調整步伐?說到檢視,其實大方向沒有問題,不過我稍後會提供數據與大家分享。

最後一點是關於加味煙,當局想予以禁止。我對此不太同意,原因是甚麼?第一,現時全世界很多地方也有售賣加味煙,我曾聽到局長提及,現時有50個國家,包括歐盟的成員和加拿大及英國也有禁止加味煙,這個方向可以降低吸煙率。不過我想提出的是,這些地方其實沒有禁止加熱煙和電子煙,所以他們與我們不同,因為我們已經禁止加熱煙和電子煙。假設,我們對比一下,世界上有哪 些地方禁止加味煙之餘,同時又禁止加熱煙和電子煙?我找到有5個國家,包括毛里求斯、斯里蘭卡、埃塞俄比亞、土耳其和巴西。所以,如果我們今天通過了這項法案的話,我們將來的控煙政策便會與這5個國家並排,變為“六小龍”。香港過去不是應該與一些先進的大城市做比較的嗎?這是第一點,我是不太明白。

第二點,關於有朋友擔心,如果香港日後真的不准出售加味煙,但遊客則可攜帶入境,包括如果香港市民出境,不只攜帶19支,如果願意打稅的話,可攜帶入境的加味煙數量是沒有限制。如果數量沒有限制的話,即香港市民在香港會繼續持有一些加味煙的盒子,而那些盒子並無香港完稅標籤,亦也可以吸食。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但沒有離境的朋友卻又不可購買,會否助長人們到私煙市場?而私煙市場的存在,會否令人們可以繼續吸食,與你們希望人們不要吸食這麼多香煙的本意背道而馳?

近數年,大家知道特區政府很努力,希望把吸煙人口減少至7.8%。代理主席,你也看到,特區政府在2023年和2024年增加煙稅兩次,分別都是稍多於31%。我想與大家分享一些數據,關於煙草稅方面,在2022-2023年度,當時的煙草稅稅收是79億3,000萬元。增加兩年煙草稅,如果吸煙人口不變,煙草稅收入應會增加,但 2024-2025年度的煙草稅稅收是 42.5億元,其實是不升反跌,下跌 45.5%,稅收減少44.5%。減少了44.5%,是否等於我們吸煙人口吸食的煙草減少了 44.5%?原來不是,代理主席。為甚麼?在2022- 2023年度,我們每包香煙的煙草稅是38元而已,是38.12元,而現時的稅收是66元。那時候煙草稅如此低,也有79億元稅收,現時收取 66元,反過來只有42億元。我查看香煙數量的減幅,由2022年至今,是減少了70%。香港市民的吸煙人口是否減少了70%?如果不是, 那些人到哪裏去了?

加稅的話,我記得去年2024年5月29日也是在這個會議廳討論, 好像只有4票反對。當時我大聲說到,這項控煙政策會否本末倒置, 讓人們走到私煙市場?我相信大部分當日支持政府的 -- 因為只 有4票反對 -- 大部分支持政府的議員,目的不是想增加稅率、多收取稅款,目的是希望藉着加稅,令某些人因金錢問題而減少吸煙,但結果告訴大家,是否這樣呢?吸煙人口可能沒有變化,甚至有人擔心未來會增加,因為私煙價格更便宜,但我們的稅收其實減少了。

所以,很多控煙政策其實我們也支持,但是否全部也支持?要視乎時間性、深度及闊度,還要視乎世界各地的環境和香港本身的環境,以及私煙市場。我們依靠海關,他們的同事很努力,大家看到他們不停在工作。我們想出一條法例,然後再聘請一群人不斷去執行,是否這樣呢?我們的精力不是要推動經濟嗎?而是想出一些法例,左手想出,接着右手找來一群人執行?我真有很大保留。

假設真的禁止加味煙,香港是否就會沒有加味煙?稍後李鎮強議員會向大家介紹他提出修正案的原因。因為我聽到人們說,即使是傳統香煙,放入“珠仔”是同樣有味道。所以,香港市場將會衍生其他產品。這次法例其實沒有規管人們不可以攜帶有獨立味道的產品入境香港,屆時會否更加危險?當年我不願意禁止加熱煙,但我同意禁止電子煙的原因,因為我覺得加熱煙減害較多,以及加熱煙不像電子煙般,內裏使用不知從何而來的液體,我擔心人們墮入其中,就像吸食毒品般。但是到了將來,我們現在不讓人們購買正版香煙,相反,他們會從其他地方進口一些產品,而我們並不知道那些是甚麼東西,會否其實好心是做了壞事?

我剛才在會議室外與其他同事短暫討論,同事們說到私煙情況會否很嚴重?我們都put到那裏,我的同事說到,我們立例後反而變成支持外面的市場,與我們今天早上討論關於籃球的《博彩稅條例》的情況好像相反。我們同樣覺得賭博不對,我們也覺得吸煙不對,但大家覺得賭博不對的話,今早我們覺得,與其全部讓他們在黑市運作,倒不如納入馬會,由馬會經營會更好。然而,今次關於果味煙,如果剛才我的論調是對的話,我們將會作出的投票,就是告訴他們,我們繼續會令一些吸煙人士-- 不是走到由政府稅制規範的市場 -- 而是走進一個私煙的黑市市場。在同一天的議會上,為何上午投票的邏輯與下午的邏輯會有所不同?

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