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就《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5年9月11日)

多謝代理主席。政府提出今次的《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就是10項控煙措施當中的“八招” 進行立法,包括: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排隊時禁止吸煙、擴大法定禁煙區、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吸煙產品等,大部分本人都表示支持。我亦都要對政府當局和執法部門一直以來長久的控煙工作 予以肯定,因為“吸煙危害健康”這句標語真是耳熟能詳,亦令我想起當年由外籍演員尤伯連納拍攝的戒煙宣傳片,語重心長地呼籲大家“唔好食煙”,“千其唔好食煙”,畫面實在是歷歷在目,目的也是為了告訴市民,真是不要吸煙,以及吸煙會導致不同疾病,為社會整體帶來沉重負擔。

事實上,與幾十年前的社會比較,現時的吸煙率已經大為下降,由1982年大約120萬名煙民,降至2010年大約70萬名煙民,減幅高達50萬人,根據政府最新數字,現時大約58萬人有每日吸煙的習慣,佔人口比例9.1%,其實也看到數字真是大幅下降。

還記得以前我小時候到大球場觀看足球比賽時,還會有一些煙商贊助一些足球比賽,而當年的市面上,煙民更是隨街可見,加上餐廳、巴士、醫院到處都可以吸煙,不吸煙的市民就可憐了,因為 “周街”也是所謂的“火車頭”,變相他們要被迫吸食二手煙,但今日社會已經完全不同,除了完全沒有了這些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之外,其實世界衞生組織亦建議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加強煙害圖像警示,以進一步杜絕煙草的宣傳及增強煙包上的健康警示效力。

再者,自2007年開始,法定禁煙區擴大至所有食肆的室內地方、所有室內工作間,以及大部分公眾場所的室內地方,及後亦逐步擴展至酒吧、會所、公共運輸交匯處等,現時的“八招”當中,更將會擴大至指定處所,包括學校、醫院的專用出入口3米範圍,我們表示支持。

加上在教育方面,香港自1994年起立法禁止任何人售賣煙草產品予18歲以下人士,現時新例亦加重了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吸煙產品的罰則,避免青少年染上煙癮,我們亦支持。但是,近年青少年吸煙率的確有所下降,充分反映社會各界,包括非政府組織、學校、教師、家長等與政府通力合作防止煙害影響青少年的成果。

但即使如此,代理主席,我們必須思考一個問題,其實政府是否說控煙,其實根本是全面禁煙呢?如果不是的話,為何要一刀切全面禁止加味煙呢?其實,我們今時今日,政府如果決定禁止加味煙後,又是否真的可以代表減低吸煙率呢?剛才邵家輝議員已說了現時的實際數字。這樣做會否變相是掩耳盜鈴的做法?所以,我會在全體委員會階段發言時,將會跟大家分享一些社會上現時靈活變通的例子。

就本人提出刪除“禁加味煙”的修正案,本人必須指出,控煙“八 招”各自獨立,並非環環相扣,缺一不可。政府當局指出,本人的修訂“從根本上改變了《條例草案》的政策原意,與《條例草案》的主題及基本原則相違背”,實質上,是將各自獨立的“控煙八招”捆綁為一個套餐,“禁加味煙”一招不可少;但其實就像我們平常在家耍八段錦般,我是否耍少一式,便會令整個健身方法全無作用呢?不是的。因此,我要感謝主席批准我提出我的修正案。

其實,我提出這項修正案的初心,就是要讓煙民有他們自己的選擇,而不是在政府一刀切的情況下,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而要作出一些冒險行為,包括購買私煙、“白牌煙”,這些我相信大家也不想看到。

歸根究底,其實這涉及選擇權的問題,讓我再舉多一個例子,煙、酒、毒,固然大家也知道有害,但其實大家今天在席都知道,多鹽、多油、多糖都對身體有害,所以政府在2015年成立了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有不少市民現在吃飯都越來越注重健康,要求少油、少鹽,但另一方面,為何又會有人不管三七廿一,都要照樣吃,甚至吃梅菜蒸扣肉這些高油的東西呢?就是因為大家都有選擇權,在衡量個人健康風險之後,自己決定吃或不吃。

正如我剛才提到,其實本人絕對認同和支持政府整體的控煙策略,在控煙“八招”中,我同意政府應該增加違例吸煙罰款,禁止排隊時吸煙,還市民一個清新空氣的環境。

不過,據我所見,現時普遍煙民在吸煙時已經非常自律,例如他們會與朋友、“老友記”在大廈後巷或者角落吸食,盡量減少對其他人的影響,甚至待他們吸完之後,他們自己都會一併清理煙頭和環境。我亦曾見過某些女煙民會用鉗子拿着煙來吸,等隻手不會接觸到煙頭,減少殘留的味道,這些方法其實跟幾十年前的社會已經有所不同。

所以,本人亦建議政府除了將指定範圍的地方劃為禁煙區之外,亦都應該仿效日本等地,在一些主要車站和商場設立一些指定吸煙室,讓吸煙人士,包括市民和遊客可以有專屬的地方吸煙,亦不會影響一些不吸煙的市民。

本人支持政府提出的其他控煙招數,包括提高私煙的相關罰則,根據最新的獨立機構調查,香港2025年的私煙估計已上升接近至 60%,包括非完稅煙和“白牌煙”,其中更有大部分屬於加味煙,因此本人要強調,政府的政策不能只針對合法的煙草市場,因為這樣只是變相“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其實越加煙稅,又或者一次過禁止所有加味煙、電子煙和加熱煙等另類產品,只會令私煙市場更為猖獗,更加禁之不絕,政府真的要正視一下。

我想帶出的是,政府其實在控煙政策或策略上,某程度上,是否今時今日遇到一個瓶頸位呢?固然,我同意焦油、尼古丁這些成分的確對人體有所傷害,所以我建議,政府是否應該要求煙草商減低這些有害成分的方向入手,而不是一次過全面禁止所有煙草產品,正如其實戒毒都要有美沙酮作替代,以減少毒癮及戒斷這些症狀。

局長又有否考慮過,以成本價引入國內外一些知名的“頂煙癮” 的產品,甚至規定煙商要在每個煙包內附送這些“頂煙癮”的產品,又或者交由關愛隊來派發,一方面可以協助煙民減少煙癮,讓他們可以由每日一包吸 20支煙逐步減少至每日吸 10支,甚至再慢慢減少,然後甚至戒斷;另一方面,這亦可讓關愛隊同時收集到煙民的最新數據,掌握煙民的習慣,可更有效地協助政府進行下一步的控煙工作。

其實,據我了解,現時有不少煙民將加味煙、電子煙和加熱煙這類煙草產品當作慢慢減低煙癮的替代品 -- 剛才也有議員說過。 所以,如果政府貿然一刀切全面禁止所有煙草產品,煙民又會否無所適從?所以,政府真的要看看這個問題。

此外,政府未來進一步禁止煙民邊走邊吸的行為,即我剛才提到的俗稱“火車頭”,正如在我服務多年的柴灣區,有一條居民必經的迴旋處行人天橋,每次當我行經的時候,有不少正在我前面吸煙的朋友都是邊走邊吸,實在很影響後面行經的市民,令到大家都要被迫吸食二手煙,其實這個問題,為何你又不制止呢?

代理主席,本人的發言暫時到此為止,在全體委員會階段,本人將會集中講述我提出的修正案,即是刪去《條例草案》第9部,與加味煙禁令有關的所有條文當中的各項理據。

我謹此陳辭,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