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發言 (2025年9月26日)
主席,本人謹以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6條提出的擬議決議案小組委員會主席的身份,向立法會報告小組委員會審議工作的重點。
擬議決議案的目的,是尋求立法會批准訂立《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為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的首階段方案提供法律依據。
根據首階段方案,今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新聘僱員可在每個公曆年內,將現職僱主所作的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全數從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的供款帳户轉移至他們自選的強積金計劃的個人帳户一次。委員詢問政府當局會否考慮增加轉移次數,或容許僱員將款項分批轉移。
政府當局表示,鑒於強積金屬長線投資,僱員應避免以“短炒” 心態管理其強積金供款。若轉移次數過於頻繁或轉移金額過小,計劃成員須管理多個小額帳户,對他們未必最有利。自“半自由行”在 2012年實施以來,積金局並未接獲有關增加轉移次數的訴求。現時市場上亦沒有強積金計劃容許僱員在同一公曆年內進行多於一次轉移。
關於落實適用於今年5月1日前入職的現有僱員的次階段方案,委員期望政府當局早日開展所需的立法工作,以便讓現有僱員可以及早參與強積金“全自由行”。當局表示,目前正安排所有受託人轉移至積金易平台並確保運作穩健,同時加強宣傳,讓僱主及僱員充分了解“全自由行”的運作。當局的目標是先在2026年落實首階段方案,同時開展餘下的修例工作,以盡快落實次階段方案。
此外,在商議過程中,委員曾討論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方案對強積金投資風險的影響,以及相關宣傳推廣工作等事宜。
主席,以下是本人對擬議決議案的個人意見。
今年5月1日起,取消強積金“對沖”的計劃已經開始,對於大部分“打工仔”而言是一件喜訊,因為保障將會更加多。當然,對於僱主而言,承擔是增多了,尤其在近年經濟轉型的情況下,僱主的壓力會更加大。
在開始討論這項議案的時候,有些業界人士向我表達了憂慮。現時首階段是就今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僱員的安排,他們其實應該沒有憂慮,因為那些錢始終是僱員的。不過,商户擔心的是甚麼?如果在今年5月1日之前,同事本身已在有關工作服務了很長時間,例如20年,將來僱主替他們所作的供款會交由僱員自行選擇投資不同的基金,有些僱主便擔心,僱員會否用自己所作的供款購買較穩妥的基金,而把僱主替他們所作的供款用來購買高風險的基金?贏了的話可能是同事的,但若輸了,因為將來僱主其實要依靠替僱員儲下的強積金來支付其退休生活或遣散時的款項,會否不足以支付?
不過,我要求政府釐清後,政府回覆指,僱員未來應該會同時用自己的供款和僱主的供款購買各款基金,所以估計僱員未必一定要購買高風險的基金。我把這個解釋向業界說明後,他們的信心也大增了。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