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危害道路安全的障礙物【補充質詢】 - 邵家輝 (2025年10月15日)

多謝主席。對於從貨車掉落公路的雜物或路面破損導致有碎石彈出,我過去經常致電警署。遇有雜物掉落的情況,他們亦會快速處理,一瞬間便給我回電,詢問清楚位置,互相核對。

至於道路上出現的破損,我與副署長伍展鴻先生由2024年至今已合作36次,改善道路的狀況。我要稱讚他,因為他在凌晨時分亦會跟進處理。不過,這問題不能經常只由我們二人處理。

路政署有委聘承辦商負責各區的道路。如果承辦商在巡查期間發現路面破損,為何會看不到呢?局方會否訂定懲罰機制呢?甚至乎,路政署同事可以自行巡邏,將時間進一步縮短,由一星期縮短至可能3日便要完成處理,避免在雨天時路面經常出現凹陷或碎石飛彈至其他地方的情況。局方會否採取這方法呢?多謝局長。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口頭答覆:

多謝邵議員一直以來與署方合作。我與署方定期召開的會議上亦有提及此事,也有很多熱心市民透過熱線電話向我們報告,希望能夠盡快處理。

現時,路政署的工程合約已訂明嚴謹機制,監控承辦商的工作表現。不同地區的道路由不同承辦商負責,承辦商在完成相關工作後需要按合約要求提交工作紀錄。路政署亦會派員抽樣檢查,如果發現保養工程有欠妥善,署方會按條款扣減承建商所獲得的合約款項。

我們認同路面維修的重要性,因此路政署在今年較早時已開始轉用一種高性能的鋪路物料,這種物料的耐用度比以往的傳統物料高出7%。第二,路政署自2024年起在檢測車上加裝車載移動激光掃描及影像系統,更快捷便利地監測路面的起伏、坑洞或凹陷,從而盡快進行預防性的檢查。最重要的是訂定道路檢查和維護的優次,盡量減低影響道路安全的危害。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