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加強打擊非法行醫,保障市民健康”議案發言 (2025年10月16日)
多謝代理主席。對於打擊非法行醫這個大方向,一定是正確的,因為屬於非法。不過,就這議題而言,我與自由黨其他黨友的意見並不一致。
代理主席,基於這個年紀,我經常光顧不同的中醫師,與他們當中很多都很熟絡。他們非常好,我上次連走路也不行時,他們亦能在短時間治好我。我身邊亦有一位“正骨師”,是經朋友介紹的。那位年青人從美國一所大學畢業回來,很多人找他治療,所以他從來不會拖症,因為要輪候很久。我曾問他為何不申領牌照,他說因為他是從美國畢業回來,所以很難取得醫療牌照。他的治療如果沒有功效,亦不會有那麼多人排隊輪候,我亦需要定時就某部位找他治療。因此,對於一些不是渲染或不停登廣告誤導市民可提供醫學協助的人,他們部分具備真正的醫學常識或專業,對於這類朋友,醫衞局反而要思考會否給予特別牌照,讓他們有一個出路。
第二,我的岳母每星期光顧美容院兩次,我覺得很奇怪,為何這樣的年紀仍“扮靚”。她告訴我,原來她到美容院主要是接受按摩服務,而她的按摩師不知何故懂得某些專長,令她某些疼痛部位得到紓緩。因此,她經常找那位按摩師為她按摩。這是否視作行醫呢?我認為重要的是行醫的定義。人們喜歡按摩並不是喜歡被觸摸,總有其原因,可能感覺舒服些、舒泰些,便會去做。在這情況下,我認為當局要作一個平衡,因為在該行業內有不少朋友在香港依靠它生存。
至於醫學美容方面,如果涉及注射,現行法例規定必須由醫生進行。至於涉及放射性物質,例如醫學美容,這問題大家都討論了不短的時間。一些美容業朋友十分依賴現時的新科技,對於一些放射性很強的物質,當然需要找醫生處理,因為廠商可能已訂明需要由專業人士處理。但如果放射性不太強,而現在的美容師也依靠其糊口,應該如何訂定那界限呢?如果一些很簡單的工作亦必須交由醫生進行,價格昂貴是另外一個問題,而是會令很多其他行業的朋友失去生活或謀生的出路,其實大家都要認真思考這個問題。
回歸大原則,關於非法行醫,明明不是中醫師的人卻自稱中醫師,明明不是西醫、牙醫,卻自稱牙醫,這些行為固然要大力打擊。因此,整個核心問題在於“行醫”,而行醫的情況、紓緩的深度等方面,我認為當局亦要思考一下。如果“一刀切”的話,似乎很容易,但事實上在市面是有不少需求的,代理主席,至少我是一名需求者,我身邊亦有不少朋友有此需求,我亦介紹過立法會一些朋友去接受治療,他們都認為okay。因此,如何平衡這個情況,我認為大家都要思考一下。
就陳永光議員的議案,我不會作出反對,因為他提倡的事情是正確的,不過我有我自己的看法,希望他見諒。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