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發言 (2025年10月16日)
主席,根據現時法例,甲醇及任何含甲醇的混合物均須繳交稅款,稅率為每100公升840元或每一公噸為35,000元。若以每次遠洋船舶加注數百公噸的甲醇燃料計算,便要繳付近千萬元的稅款,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開支。為吸引遠洋船舶在香港進行甲醇燃料加注,我支持政府提出為用作遠洋船舶加注的甲醇提供免稅的建議,以回應國際航運業綠色轉型的趨勢,推動香港構建成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以鞏固香港航運中心的地位。
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國際海事組織訂下在2030年航運業的溫室排放較1990年減少55%及在2050年實現零排放的目標。該組織亦於今年4月制訂了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航運業溫室氣體減排框架,規定船東必須逐步採用更清潔的燃料,否則將面臨經濟處罰。此舉意味着,遠洋輪船轉用清潔燃料是大勢所趨,這將加速綠色燃料的需求增長。
雖然現時以液化天然氣作為燃料的遠洋船舶仍然是主流,而香港首次船對船液化天然氣加注已於今年2月完成,但由於液化天然氣並非零排放的燃料,故只被視作為一個過渡性的安排,並將會被其他較潔淨的燃料,如氫、氨及甲醇等所取代。當中尤以甲醇被視為替代傳統船用燃料的重要選項,這是因為其所需的基礎設施建設成本相對氫和氨為低,安全性亦較高。
根據資料,現時全球船用燃料需求約3.3億噸,而甲醇目前總產能約1.7億噸。為填補這個缺口,中國內地正積極布局大力增加甲醇的產能,預計到2026年,全球將有75%的甲醇產自中國。雖然現時甲醇的價格較傳統船用燃料高2至3倍,但隨着產能不斷提升及更多船公司逐步選用,價格相信將會持續下調。
香港的地理位置,是遠洋船舶必經之路。為把握中國內地在甲醇方面的發展所帶來的機遇,我和張宇人議員於兩年前(即2023年) 就成立了一個甲醇加注的跨部門、跨行業工作小組,推動訂立與甲醇加注相關的法規、安全標準及基礎建設,以促使香港進行甲醇加注,並逐步發展為綠色燃料的交易中心。
很高興,近日已有以甲醇作燃料的汽車滾裝船“港榮”輪首航,這標誌着香港在綠色航運踏出了重要的一步;今天運輸及物流局提出甲醇寬免稅項的法例修訂;因預計今年年底前將進行首次甲醇加注,政府亦會在今年內 -- 剛才也提到應該會在9月 -- 開始邀請業界就發展綠色船用燃料貯存設施提交意向書,顯示香港在綠色燃料加注方面的產業鏈正逐步形成。
主席,我想一提的是,今天政府提出的甲醇寬免稅項只限於400噸以上的遠洋船舶,以吸引更多遠洋船舶以香港作為加注港。另外,以甲醇作為燃料並不局限於遠洋船舶,內地已有以甲醇作燃料的重型車輛,其價錢與現時傳統燃料車輛相若。政府早於1957年引入甲醇稅,目的是遏止其被用於摻雜酒生產,以免危害市民健康。我明白,若然免稅甲醇亦可應用於陸上運輸,日後被非法用作摻雜酒的風險或相對較高。但既然甲醇將會是主要的綠色燃料,政府就必須與時並進,參考工業用柴油以顏色作識別,日後進一步將甲醇的稅務寬免擴大至陸上運輸,以至本地船舶,以鼓勵運輸業界使用潔淨能源。此舉既可落實特區政府推動綠色運輸的政策,亦可確保香港在全球綠色轉型中保持領先地位。
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