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就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議案發言 (2026年1月14日)
主席,首先,對於大埔宏福苑火災慘劇釀成重大傷亡,包括有消防員殉職,相信各位議員同事、全港市民與本人一樣,絕對感到非常痛心、悲痛,我知道很多市民都因為這次慘劇而在多個晚上未能入睡。
天災無情,人間有愛,我們看到火災發生後,社會各界的支援連綿不絕,不論公司、團體或個人,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充分展現香港人團結相助的無私精神。
特區政府作為香港的主要一部分,在火災後迅速作出反應和應變,很多官員不眠不休、日以繼夜協調統籌,政府各部門亦各司其職,成立不同工作組全方位支援受影響居民。
今天政府推出政策,人性化處理每宗個案,不論是短期還是長遠安置方案,最重要是讓災民“有得揀”,其實從推出的政策,市民及社會都知道政府展現出有擔當、靈活多變、務實有為的一面,我們應該予以支持和肯定。
主席,火災慘劇一宗都嫌多,因此我們必須未雨綢繆,建設好一個完美的制度,防範再有同類事件發生。很多市民都擔心自己的樓宇進行維修時會遇到相同問題,並關心屋苑業主立案法團或業委會、管理處的管理情況,亦擔心出現害群之馬。
首先,我要申報我是市區重建局非執董及一個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所以深深有所體會。司局長宣布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我很希望政府可以盡快落實、落地,當中有關改革大廈管理的工作,就委任代表文書(即俗稱“授權書”)制度的問題,我有以下看法。
現時的問題是很容易被人“搭雞棚”,意思是一個屋苑將進行大維修時,就會有一些有心人或者壞分子租住該屋苑的單位,然後跟樓上樓下、左鄰右里噓寒問暖,特別是長者,目的是想取得他們的授權書。
第二,公司業主原來可以任意授權任何人作為代表,這些人甚至並非該公司的員工。如果在這情況下,這些人、壞分子在投票時手持大量授權票,便會變成真正的圍標,出現貪污的情況。有見及此,我們很希望日後一人不能取得大量授權。麥美娟局長是地區出身,深深明白這個痛處,所以今日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不過,在設定上限之餘,我們亦希望公司業主只可授權公司股東或員工投票,而員工必須有MPF證明。
第二,個人業主則只可授權自己的直系親屬投票,當局要鼓勵他們更多參與屋苑事務,或者防止被有心人利用。
因此,局長、主席,對於市建局“招標妥”升級、“升呢”,以幫助市民,我亦表示贊同。特別就“預審名單”方面,化被動為主動,即過往顧問公司或承建商簽署聲明或承諾書後便可加入市建局的名單,到現在主動審查,包括背景審查、承擔的工程量、往績紀錄及業主反饋意見,我亦非常同意。
至於有資助或參與“招標妥”的承建商,讓業主選擇,我覺得有必要,所以不要只有一間,希望能有兩至三間可供選擇,讓業主可以一起參與,作出決定。明天我會作出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分享,讓各位局長知道。(計時器響起)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