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陳曉峰就“改善大廈維修工程管理”議案發言 (2026年1月15日)
主席,多謝莊豪峰議員動議的議員議案。大埔火災引發社會關注舊樓維修的問題,昨天的政府議案辯論已獲透徹討論,議會亦已取得共識,將與政府攜手推行改革。大家明白香港樓宇的年齡持續上升,舊樓維修及管理已不是個別大廈的問題,而是結構性、系統性的城市安全課題。
議員同事們必須急市民所急,務求高效落實和革新。主席,我原則上支持莊議員建議的方向,但在細節上有些不同看法,所以經與自由黨的黨友商量後,我提出修正案。昨天的政府議案與我們所想的內容和方向有異曲同工之效。
我多日來了解災民的所思所想,認為重點是監管樓宇維修的質量、圍標刑事化及切斷工程利益輸送。因此,我所提出的修正案核心目的只有一個:令舊樓維修制度更有效、更可執行、更能夠真正防止風險。
在最初提出修正案時,我們曾仔細研究,提出設立“樓宇維修局” 的概念,原因很直接、簡單:希望透過專責架構,整合政策、監管、執法、支援與教育,避免現時多頭管理、責任分散的問題導致“有權無責”或“有責無力”的狀況,以防高風險樓宇拖延維修。不過,經昨天與多位司長、局長及議員交流意見後,我理解政府關注以下數點。
第一,另設新局或會意味着新增架構,大家會擔心時間成本高,編制需時。第二,現時已有市建局、城規會、房屋署、消防處、民青局和眾多網絡,若能把市建局升級轉型,並增加“工具箱”,整合現有資源,釐清分工,提升監管與執行力度,成效絕對可以更快、更貼地。第三,政府已確認會就相關法例(例如《建築物管理條例》及《建築物條例》)作出不少守正創新的提升和調整。因此,我作出調整,認同現階段並非必須開設新局,但必須以現有的局和部門提升監管功能,使工作更有力、更到位、更問責。
我的修正案重點是要求政府在現有架構下落實方向。第一,建立清晰的統籌與問責機制。舊樓維修牽涉多個部門,最擔心的是當 出現問題時,即使市民已經報告、等待和催促,但仍沒有成效。同時,我們擔心義務擔任職位的法團主席及相關人士所面對的法律風險過大,令一些人想做而不敢做,不懷好意的人則乘虛而入謀取利益。我建議政府在現有架構下指定一個政策統籌單位(例如市建局) 牽頭訂立跨部門工作目標與時間表,並定期向議會及公眾交代進度,令“誰負責”、“何時做”及“做到甚麼”都一目了然。
第二,加強支援業主及提升維修質量監管。很多舊樓的業主並非不願進行維修,而是不懂、無力和無錢維修,並且擔心受騙。政 府應加強一站式支援,包括技術支援、專業名冊透明化、工程監督 及抽查機制,減少圍標;同時應善用現有資源,提高法團的運作能 力。政府必須有工具、有程序、有決心。
主席,總括而言,我的修正案立場務實,不執着於設立新局, 堅定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提升在舊樓維修方面的治理能力與監管力度。市民需要的不是一個新的“牌頭”,而是更迅速的跟進、更清楚的責任、更有效的執行,以及更安全的居住環境。
我謹此陳辭,懇請各位議員支持我的修正案,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