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十.一海難的跟進工作」休會待續議案發言 (2012年10月18日)

主席:

首先,本人申報我係本港其中一間渡輪營辦商天星小輪有限公司的董事。

十月一日晚發生的嚴重海難事故導致39人死亡,近百人受傷,拆散了32個家庭,實在令所有香港人都感到悲傷和痛心。係度我再次代表自由黨對遇害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對受傷的市民及所有家屬表示深切的慰問。

至於前線人員包括消防員和警方等都奮不顧身英勇救人,而整體的救援工作亦很有效率,非常值得讚賞,我在此亦向他們致敬。

事發後,特首梁振英宣布成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調查事故原因。而我亦隨即與渡輪業界開會,探討如何能進一步提升渡輪服務的安全,避免同類型的意外再次發生。業界亦已表示,待意外調查委員會公佈結果後,會積極配合委員會提出的安全建議,籍以進一步提升本港的海事安全。

我希望調查委員會儘快物色到適合人選,並加快調查工作,以及和業界加強溝通,看有些什麼地方需要互相配合和協作。不過,由於委員會可能要半年後才能提交報告,但明年二月的新春煙花匯演預料仍會有很多市民出海觀賞,故希望委員會或政府能在之前就交出中期報告或建議,提供一些有針對性的改善安全建議。

其實,看煙花時大批船隻聚集,而煙花滙演結束後,船隻又鬥快埋岸上客的情況是相當危險的,我自己亦有親身經驗。我希望當局檢討是否有需要在放煙花期間,限制海上船隻的數目,甚至為避免船隻過於集中搶閘泊岸,研究開放更多碼頭分散船隻泊岸,以令海上交通更有秩序,作出適當的建議。

另外,很少人提及的是,每逢假日都有很多由西貢到浪茄的渡假船(觀光船),每當大型高速船經過,激起的浪花對其他小型船隻構成危險。這方面,希望政府也多加關注。

主席,其實,現時各專營及持牌渡輪營辦商及街渡渡輪服務營辦商經營的船隻,均受《商船(本地船隻)條例》所規管。對於船隻航行及乘客安全問題,不論規模大小的渡輪營辦商,均予以高度重視。除安排船長及船員作定期安全訓練,亦定期舉行海上事故演習,不時重提安全守則,讓他們時刻保持警覺。

海事處近日巡查船隻後發現,船隻雖已放置足夠救生衣及救生圈,但擺放的位置則認為有改善的空間,業界會積極配合,將救生用品放於乘客易於拿取的位置,並張貼清晰的標視位置。

事實上,船上的前線員工往往在海上發生意外時擔當著重要的指揮角色,如他們能經常保持戒備狀態,當遇上發生緊急事故時便能夠做到臨危不亂,除了營辦商加強培訓外,海事處亦應同業界加強合作,透過不同的宣傳推廣活動,加強前線員工的海上安全意識。

我和渡輪業界均希望與海事處攜手合作,透過多管齊下,進一步提升海上交通的安全,加強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