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就「完善房屋政策 解決市民住屋需要」議案發言 (2012年11月7日)
主席:
王國興議員今天提出這項動議,是關於完善房屋政策,解決市民住屋需要,我的修訂沒有修改他提出的建議及細節,我純粹覺得香港現時房屋短決的問題,就如盧偉國議員提到是土地不足所致,所以我最大的修訂是在第1點,加上這一段:妥善做好全盤土地儲備,並開展土地供應的長遠規劃工作,以應付本港短中長期的土地需求;短期方面,應進一步簡化批地程序,急推閒置用地、容許將工廈在補地價後直接改建為住宅等;中長期方面,則須加快覓地建設新發展區、岩洞、及維港以外適當地方適量填海等去增加土地供應;這是最大的修訂。
我們認為,目前香港與別不同之處在於,例如中東土地存有石油;澳洲土地存有礦物,但香港除了1000平方公里土地及700萬人外,就沒有其他了,所以人及土地都是我們最重要的資源。要有一個平衡的發展,香港有六大範疇需要土地發展,並非只是公屋或居屋。發展的意思是除了居住外,還可於區內工作,就要從公屋、居屋到港人港地。另外,從商業的運作,就由商場、寫字樓及酒店。這六大範疇都需要大量的土地供應。
過去幾年,特區政府管治下,這六大範疇的土地都不足,故可以見到目前商場的租金,急速上升,這就是供求的問題。另一方面,寫字樓的租金急速上升,令很多外資基於租金高昂,而考慮轉到其他東南亞或內地城市。酒店方面,作為旅發局主席,我更清楚,一方面因為遊客人數上升,另一方面,這幾年間,新建的酒店房間數目,由6萬5千間增至7萬,是不足夠應付遊客的增長的。一方面我們要照顧港人住屋需要,另一方面要照顧未來經濟發展對土地的需求,故政府未來應盡量增加土地供應,有幾方面可以入手。第一,政府近年拍賣的土地,在建屋過程中,可詢問任何的地產商、建築師、測量師等,審批圖積的時間很慢,可以說部門的官員把關嚴密,但當嚴密程度至2個月後批出的圖積未合標準,再2個月後仍然未合標準,但總不會一次過提出有問題的地方,令申請程序反反覆覆,故麵粉永遠變不到麵包,故市面上的房屋數量下跌,政府這一方面需要改善。
當然我們留意到預售樓花方面,政府改善後,程序加快了,但預售樓花至領到入伙紙,當中要經過多個部門,我當然不是建議政府部門草草了事,但過程是否可以加快,令樓宇盡快推出市面呢,以應對市民的需求。
另一方面,我們多次提出市區仍有大量空置工廈,我們認為這些工廈經過補地價後改建為住宅,是可以創造很多新的私人樓宇的。
我們亦留意到政府推出針對海外買家的措施,短期上,對香港市民是有好處的,可以令樓價即時回落一點,從供求上即時減少了一批外地買家,但對於作為金融中心的香港而言,國際大都會如倫敦、紐約、東京、巴黎都沒有這些措施,長遠而言,是否仍需要買家印花稅呢?當樓市回復平隱時,額外印花稅是應該取消的,令香港可回復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有關政府提出新界東北的大型發展,其他小型的就由岩洞、維港以外可適當填海的土地興建住宅,我們都認為可以考慮的。
但另一方面,興建港人港地、限呎盤方面,如要令年輕一群能上車,首次置業是一個方式,讓購買港人港地限呎盤的人有首次置業的優惠措施,將來要出售也要售予首次置業的人,如有這個市場,相信即使是港人港地措施下,都沒有人可以一下子購買多個單位作投資。
總括而言,政府要多加努力在土地開發方面,短期措施不多,對王國興議員提出的原動議,很多細節上,例如輪候公屋人數達到廿萬人,即約6、7萬個家庭,如政府一年只興建1萬5千個公屋單位,每個家庭等上樓的時間長達4年,是太長了。
至於原動議的第5點,能夠興建3萬(每件建屋量)以上,即2年便能上樓,以及其他具體的建議我們都支持的,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