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就「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議案發言(2012年10月24日)

主席:

雖然這幾年我離開了立法會,但從1988年到現在,斷斷續續做了好多年議員。我覺得香港從港英年代到特區政府之後,我們的土地供應的準備,事實上是差了。我留意到為何最近的經濟整體上係好似停滯不前,其中一個理由是否硬件與軟件兩者有問題?今天不是講軟件的時間、人力培訓及專才方面,我們說回硬件吧。

看看我們在今時今日的國際競爭力來說,不要說得太遠,不要說到上海或星加坡……由於昨天放假,我在星期一到深圳走走,有個南山區的前海有個頗大的計劃,我一直想去看看,理由有二。第一,從政治上,是否需要了解隔鄰的發展區如何進行;第二,因為我自己都有投資地產,那邊的項目係歡迎全世界,包括香港的地產商去投資。我的感覺是,項目講了4-5年,但到今天前海那塊地,從回購土地、搬遷、填海,其實他們已經做足了。他們有可能利用「國土資源委員會」及「深圳市規劃局」兩者一起去做。如果在前海的概念中,用的字眼是深圳經濟特區的另一個特別區,並想以金融為主,目的為現時人民幣在香港的離岸中心可以存錢,但不能借貸。如果香港或國際銀行去到前海設立辦事處,可以借錢,又可存錢,會否令部份的香港及國際銀行認為前海更有發展呢?我覺得深圳及其他地方在前瞻性的發展係遠遠快過香港。

過去幾年,從西九目前希望可以動工,因為旅發局明年的美酒佳餚巡禮都要搬去別處,事實上這個項目已經拖了很多年。又看看啟德那邊,除了郵輪碼頭,最近的體育城又話考慮取消……如果香港每次的做法,廣泛諮詢了十年,走前了一步又向後退回一步,我認為香港在未來5、10至20年的整體經濟發展係遠遠落後於其他的地方,所以特區政府……雖然我一直批評我們的政治設計有問題,前行政長官董建華做了幾年便離開,到曾蔭權及梁振英做,每次大型項目都不是5年的行政長官做得到,每次都拖得咁長沒有延續性,這些基建設是否繼續下去?

當年港英年代,赤鱲角機場、青馬大橋,用咁多英國的資源,當時我們有很多人都有保留,指是否送錢給英國?結論是有部份資金可能去了英國、機場及大橋。事實上這十多年來,香港有多少得益呢?主席,我們需要在這些基建上取得平衡,除了要擔心是否別人得益,我們也需要看看香港自己有多少著數。

有關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規劃,原動議為撒回有關建議並進行廣泛諮詢……自由黨的看法就係有任何的修訂動議……如果沒有「撒回」這兩個字及沒有重頭做過廣泛諮詢,我們認為係可以研究的,表達我們是支持那些動議。但現時又再撒回有關建議,又再廣泛諮詢……那過去十年來做的是否諮詢?是否過於簡單不夠廣泛?是否又原地踏步問是否繼續支持政府去做?今次我在參與新界東的直選過程中,我自己也了解多了,知道新界東好多北區的市民關心的事項,我們係可以照顧到他們的擔心,同時亦可照顧到我們想發展。

在新界東的土地,有租客、有住客也有業主……政府要收地的話,政府從公私營合作的模式在香港一直都行之有效,故應該考慮。如有議員擔心,不批准內地來港投資是不切實際。好多內地的房地產公司在香港上市,政府規劃好之後,亦有可能是他們投資。相反,對香港的財團,因擔心有輸送利益而令他們不去投資,引致究竟係由誰去發展呢?政府拿了這塊地、起了路,興建好社區設施、大會堂、游泳池、醫院、學校等,政府做好後,其他有關地產的多元化發展應該由公私營合作的模式,這不會令政府蝕底,因為多數政府拿地出來拍賣。

因此,我們建議在區內的私人房屋發展用地當中,應撥出最少一半作為「港人港地」,即有相當的住宅單位數量,只限制香港人買或香港人居住,便可平衡到雙方的利益。地積比率方面,由原先的5 倍,增至6 或6.5倍,令可供的住宅單位由5萬多個增至7.5萬至8.5萬個亦行得通。事實上市區好多的地積比率係9倍,所以由原先的5 倍,增至6 倍都不會覺得太密,令到沒有空間。

關於公屋方面,我們絕對支持。如果可以增加區內的公屋比例,可增至逾五成,令現時二十萬輪候公屋的人士……5-6萬的家庭將來等候編配公屋的時間可排短很多,所以這方面可以考慮。    

另外,交通的配套及其他,稍後請張宇人和易志明議員交代自由黨對其他修正案的一些具體看法。

總結來說,自由黨認為這個項目係要全速進行,當然要得到當地居民及業界得到合理的賠償才可做。如擱置或推到重來,我們是不支持的。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