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紓解貧窮」議案發言(2012年11月14日)

主席:

根據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最近的一個調查,去年2011年,本港的貧窮人口高達115萬。剛剛今天樂施會公布的數字更高。以香港710萬人來計,即是平均每六、七個人,就有一個屬於貧窮,香港的貧窮問題實在非常嚴重。

聯合國在四年前曾發表報告,指出香港是亞洲區內貧富懸殊最嚴重的城市。今年六月,政府公布的堅尼系數,高達0.537,顯示貧富懸殊的問題,有惡化跡象。在貧窮人口當中,以長者貧窮最為嚴重。

但是,香港並非沒有資源同能力,去紓緩貧窮問題。香港是一個已發展的經濟體,亦是亞洲數一數二的富裕城市。雖然過去十年,我們面對過不少逆境同困難; 但香港的本地生產總值,在過去十年,平均增長仍有百分之4.6。香港的外匯儲備總資產高達26,465億港元,名列全球十大,遠高於英、美等發達國家。而當中的財政儲備超過6,000億港元,非常豐厚。

所以,我們自由黨不贊成開徵資產增值稅,以及引入利得稅累進稅等稅項,去增加收入,用作扶貧的開支;相反,我們應該善用外匯儲備的投資收益,去協助貧窮人士。我的同事,稍後會在這方面,作詳細的講述。

主席,基於上述的主張同立場,自由黨對於原動議,以及其他議員修訂動議裡要求增加稅種、擴闊稅基等做法,我們都不能夠支持。

對於有修訂動議促請政府再派錢、重推租務管制等,我們認為亦冇這必要。我們認為「應該教識有需要的人去釣魚,而非一味派魚」,因為這不是長遠有效的扶貧政策。

我們希望重新成立的扶貧委員會,能夠全面研究解決各類貧窮問題,包括老年貧窮、在職貧窮、以及跨代貧窮等不同貧窮問題。同時,要檢討所有同扶貧有關的政策,包括教育政策、人力資源政策同福利等政策,令到貧窮人士能夠真正脫貧,最重要是能夠自力更生,並且貢獻社會。

對於政府訂立貧窮線,自由黨認同,因為可以有一個清楚同明確的指標;並且讓社會各界評估到扶貧的政策和措施,是否有效。不少歐盟國家以住戶入息的百分之40%、50%或60%,作為貧窮線的計算基準。這方面,是可以參考歐盟的做法。

其實,政府投放在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同綜援的開支並不少。2012到2013年度的財政預算案,社會福利總開支超過480億元。當中,綜援開支超過180億元,香港的社會保障制度,基本上可說「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不過,儘管政府投放不少資源,整體仍然未能有效紓緩貧富懸殊,成效不彰。這顯示有需要全面檢討綜援制度、以及相關的扶貧政策。

我們認為政府有必要令綜援制度,達到以下三個目標:

第一,為失業而領取綜援的健全人士,增加自力更生的元素。提供足夠的誘因,令到他們早日重返勞動力市場;長遠而言,這亦有助減少綜援的整體開支;

第二,協助有需要的基層人士,設立「就業生活津貼」,紓緩在職貧窮;

第三,減少濫用綜援的情況

主席,現時政府為鼓勵領取綜援人士就業和繼續工作,在豁免計算入息上,設有2,500元的最高豁免計算金額。這數額我們認為應該適量提高,令受助者每個月獲得的整體收入 (「綜援金及薪金金額」),可以增加。這樣,可以提高誘因,令受助者更樂於繼續工作。

另外,自由黨一直建議政府將「低收入綜援」改名為「工作獎勵計劃」,從而達到「去標籤化」的效果。可惜,政府並無接納自由黨的建議。

自由黨建議政府,透過這種有鼓勵就業成份的「工作獎勵計劃」,讓不合資格領取綜援,但家庭入息在相關家庭中位數一半或以下的在職貧窮家庭申請。就好似現時的「低收入綜援」一樣,讓申請者每月亦可透過計劃,領取適量的生活補助金,藉此改善在職貧窮的情況。

當然,政府亦必須強化個案的監督和跟進機制,以免部份綜援人士以敷衍了事和陽奉陰違的態度,表面上參與計劃,而實際上,千方百計拒絕重返職場,繼續領取綜援度日,蒙混過關。

此外,現時政府亦沒有為失業的綜援受助人,設定援助時限,為避免這類人士長期倚賴綜援,政府應該積極考慮其他發達國家的做法,在一段合理時間之後,停止向受助人提供援助。例如,考慮將這段期限定為2年,以鼓勵這些人士積極重返職場。當然,政府亦要為一些努力尋找工作,但始終未能重返勞動力市場的人士,提供酌情處理。

總括而言,綜援要引入機制,鼓勵到受助者重返職場,協助到他們自食其力、逐步脫貧的目的。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