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就「立法規管工時」議案發言 (2012年10月18日)

主席:

大家也知道,香港人的核心價值是保護自由、人權、法治,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要捍衛。但我們忘記了另一個我們必需要捍衛的價值,就是香港人在世界上的驕人成就,香港在全球競爭力的排行榜上,仍是名列前矛,全球144個經濟體系中,香港排第9,亞洲排第2,主要原因是靠香港人過去一直勤奮向上、努力不懈、默默耕耘、做事有效率及速度。但標準工時及最高工時,將改變香港成功的自由經濟體系的核心價值,這一點我們是要捍衛的。

以法國為例,她們的標準工時是35小時,在美國傳統基金會最新的全球經濟自由度排名中,法國排第67,在勞工的自由度上,基金會認為法國過度保障勞工,損害法國的競爭力,及推高失業率,法國今年第一季的經濟增長接近零,去年第四季的失業率高達9.4%,不過有人認為推行標準工時,是因為本港僱員工時長,間接令僱員失去家庭生活,不能陪伴子女、家人,不能夠享有有質素的生活,所以要求制訂標準工時。但是工會要求訂立的標準工時,是想設有最高工時,超時工作要加倍補水,但其實行業質素不變,工時不變的話,人工會提升,但仍然無法達致改善僱員生活質素的目的。

其實好多人都明白,不可以一刀切對各行各業推行標準工時,因為不同行業有不同運作模式,所以有建議某一些行業可以獲豁免,但這個標準如何界定?亦有人提出,月入二萬五千元以上的(僱員)可獲豁免,剛剛亦有議員提出,標準工時是保衛基層員工。我想問,管理階層的朋友,就不需要陪伴家人,不需要有生活質素的提升,這對他們是不公平的,亦變相造成分化。

剛剛提到很多工種好難一槪而論、「一刀切」劃一地去實施標準工時。例如會計師每年年底都會有幾個月,要日以繼夜地核數;廣告業替客戶度橋,都是不眠不休的,直至做完生意為止。難道要硬性規定這些行業每一個星期的工作時數都不可以多於44小時?有工會建議標準工時定為每周44小時,標準工時以外可以得到時薪1.5倍的超時補水,這樣看來,實施標準工時後,僱員的工作時間未必真的可以減少,但僱主就要多付人工,標準工時根本就達不到原先的目標,反而窒礙了工商界,尤其是中小企業的正常發展空間。

香港能發展為今時今日的國際經濟城市,好大程度上有賴港人的拼搏精神,實施標準工時,反而會削弱本港賴以成功的市場靈活性,減低香港的國際競爭力。

自由黨絕非要剝削勞工權益,我們支持推行合理工作補償,但我們反對硬要向所有行業,及僱員的頭上一刀切,設定一個工時上限,不但罔顧各行業的特性,連別人想透過努力出頭的機會都扼殺。這種做法不乎合香港精神,對香港長遠發展並非好事,甚至連香港賴以為功的生態環境都會被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