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就『網絡安全』休會辯論議案發言 (2013年6月19日)
主席,有關美國中情局的前僱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的「爆料」事件,不單令全球關注網絡安全的問題,亦令很多人對美國政府的做法愈來愈不滿。本來,如果這件事只是美國本土的事,或者是國際間的糾紛,香港特區政府同立法會最多只可當作看熱鬧,是不應該牽涉其中的。
不過,根據斯諾登的講法,美國自2009年起一直監控中港的網絡,目標包括中大、政府官員、商業機構,甚至學生,而且成功入侵香港電腦的比率超過七成半。如果此事屬實,當中便涉及廣大香港市民的利益,特區政府就不能不理。
維護自由、保障人權及私隱,是香港人一直重視的核心價值。如果斯諾登的講法是事實的話,美國便明顯是有組織、有預謀、大規模地入侵香港的電腦系統,侵犯了香港市民的人權和私隱。
事實上,直以目前為止,美國政府對於斯諾登所提供的資料,一直未有作任何否定,只是不斷指控他叛國、為中國做間諜。美國這種企圖轉移視線的做法,更加令我們懷疑斯諾登所講的,可能真有其事。
既然如此,特區政府就不能簡單以一句「不評論事件」就了事,而是應該向美國駐港總領事,或直接向美國政府提出交涉,要求美國從速就入侵香港網絡、侵犯香港人權的指控,作出清晰的交代,並承擔責任。
美國必須清楚解釋:他們口口聲聲說有關監控計劃是為了「反恐」,保障美國人的安全,但為何事前未取得其他國家的同意,就大規模入侵他們的電腦,不需要理會其他國家的主權和人權?這種霸道的所為,是否代表美國人的利益,遠遠高過其他人的利益?
而且香港向來不是恐怖分子的一個根據地,美國大規模入侵本港電腦系統,究意跟「反恐」有甚麼關係?美國政府必須要講清楚。
所以自由黨認為,在美國未作出清楚交代之前,即使美國要求香港協助拘捕及遣返斯諾登,特區政府亦不應該聽從而「交人」,反而應該繼續嚴正追究,直至美國政府作出合理的解釋為止。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