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就「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議案發言(2013年10月9日)

主席:

上星期五,內務委員會已經討論類似課題,但當時由於只有兩分鐘時間發言,所以我們只是表了態,很多事宜還未有機會詳細討論。 

自由黨首先想表明,對於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一件事,我們持開放的態度。我們以往很多時也支持在某些情況下,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一些事情或人士。

數月前,我甚至代表自由黨提出一項議案,要求調查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處理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張震遠先生有關的問題。就這件事,我們決定是否支持時,要考慮事件是否值得調查、調查過程中可以查到些甚麼、調查結果會否令我們覺得事件嚴重至要採取某些行動,然後我們才決定怎樣做。

對於這事件,郭家麒議 員的措辭如下:「調查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先生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的地區內擁有農地的事件及相關事宜」。議案內容十分具體,便是陳局長、新界東北、農地相關事宜。既然收窄至這個範圍,我便不會好像其他發言的議員般,把範圍說得很闊,甚至涉及政府其他部門。

純粹看這件事和陳茂波局長,自由黨留意到,首先,這件事發生在10多年前的1994年,涉及當時他太太和他太太家人的投資。如果10多年前任何一個香港人自己或太太作出投資,要推斷至19年後,他可能擔任甚麼職位而作出決定,那這個人要有十分長遠的眼光,可以看到他當時做的事情,與他19年後的職位是否有衝突。就這一點,我們覺得陳局長當時是不可能知道的。

此外,當然還有數點是我們最近不斷提及的,包括陳局長上屆還在這裏跟同事一同當立法會議員。我當時當然沒有資格坐在立法會內當議員。他現在才擔任局長,他擔任局長的過程也甚為複雜。他支持梁振英任特首,而當初特首的熱門人選根本不是梁振英先生。梁振英先生當選特首後,第一件想做的事,便是在立法會通過5司14局,而且聽說他屬意陳茂波先生任副財政司司長,結果卻被同事在去年……對不起,是前年否決了,結果無法開設職位。接着,當時 的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先生基於自己的事件請辭,才出現了一個空缺。我當天也跟陳局長說笑,指他好像糊裏糊塗當上發展局局長。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他不可能在10多年前,推斷遠至今天他可以決定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相關事宜。

再者,我們也留意到,整個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並不是由梁振英作為特首,更不是由陳茂波作為局長構想出來的大計,甚至不是曾蔭權身為特首,或林鄭司長作為當時的發展局局長所想出來的。回顧過去,1997年之後,在董先生任行政長官已經開始有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現在有關事件揭露出來,是否因為他當時可以推斷到這件事可以令他私人得益呢?自由黨認為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關於農地的賠償,即所謂的得益,他購買時是每呎10多元,現在可能變成每呎近千元。大家也知道,發展局的專業公務員基於市價而評估訂定賠償價,根本不是局長想加便加,想減便減。我們也沒有留意到,陳局長家裏以前擁有的那幅土地,因為被披露而令這一區獲得多些賠償,絕對沒有這件事。事實證明,他那一區全是賠償額較低的土地。當然,這亦與他無關,並不是他刻意建議賠償少一點,只是專業人士的評估價較低。我覺得這一系列的事實證明,在新界發展新區方面,他擔任局長,跟他以前所做的事,真的絕對沒有關係。我們覺得如果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進行調查,某些議員當然希望查找到一些事情,下一步便不信任或彈劾他。沒理由調查完後還他清白那麼好吧?基於我剛才提出的理據,自由黨覺得如果真的要進行調查,調查完後也無需再採取任何行動,例如罷免他或不信任他。我是指關於新界東北新發展區這件事。為何我要重複數次說這件事呢?因為我看過去年的會議紀錄,在「劏房」的問題上,自由黨支持當時由黃毓民議員提出的不信任議案。該事件清楚顯示發展局局長涉及「劏房」的問題,所以我們支持議案。今天我們不支持議案,因為議案清楚說明是關乎新界東北這件事,而這與醉酒駕駛等以往其他事件完全不同。

此外,我順帶一提,我以往不認識陳局長,立法會的同事可能在過去4年認識他。但我還未進入立法會,所以不認識他。我也是進入立法會,在他擔任局長的情況下,才對他有些了解。另一點是,按自由黨5位議員的分工,我是唯一一位代表自由黨加入發展事務委員會的議員。所以,我在發展事務委員會時,會見陳局長多些。我也拿出會議紀錄看看。在今年1月7日至7月31日,一共舉行15次會議,陳茂波作為局長出席13次。我認為在眾多局長中,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會議的出席率有這麼高的局長不多。我也希望其他局長在15次會議中可以出席13次。當然部分人士會批評,他出席會議,但聽後有否做事情便不知了。但我認為,他作為新局長,最少願意來聽取議員意見。事實上,我們代表所有功能界別的選民也好,地區的市民也好,可以向他提供很多意見,希望他可以納入政策內。

我們留意到政府最初提出,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採用公營發展模式,而非公私營,而現時改為公私營合作模式。自由黨認為這可取些。為甚麼呢?因為公私營合作,計劃可以快些「上馬」。我們也留意到現時香港其中一項很大的問題是住屋問題,我們很難找到土地。在尋找土地的過程中,我們甚麼土地均要尋找。事實上,發展新界東北這片土地是較其他建議容易,例如填海,甚至在海中央填一個人工島來興建樓宇。我們亦留意到有20多萬人在排隊輪候公屋。商界也表達了看法,我們認為現在酒店不足夠;商場租金如此昂貴,也因為商場不足夠;中環寫字樓的租金如此貴,亦是因為新的項目發展少。事實上,尋找土地,而覓得土地後盡快「上馬」,自由黨認為非常關鍵。

我們認為在今時今日,陳茂波擔任發展局局長,再糾纏他以往10多年前的事,對香港整體未來5年、10年、15年的長遠發展沒有好處。如果再拖下去,等待「上馬」的事宜再拖延一、兩年,令他沒有心思擔任局長,天天想着這件事,我認為不是好事。西九文化區發展已拖延10多年,現在終於看見打了數支樁。今年的「香港美酒佳餚巡禮」無法在該處舉行。啟德發展方面,除了郵輪碼頭,其他工程也正在進行。

當然,如果這項計劃能夠落實,可能大部分議員也可以退休了。我的意思是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可能需耗時10多年才能完成。如果現在再「拉拉扯扯」不進行發展項目,跟我們祖國的發展相比,深圳的前海,10年前還是爛地,現時已變成甚麼地步?最近上海所說的自由貿易區概念,如果試點成功,我保證不出10年,內地其他所有的城市,均有同樣的自由貿易區概念。屆時香港一定會在競爭上很吃虧。五十年不變,我們便甚麼也不變,只是看內地發展、增長,這是我們不想看見的。

我剛才提及陳局長會議出席率高,我說漏一點。在7月25日、7月26日、7月30日和7月31日的最後4次會議,原來有公聽會,討論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前來的團體分別為數48個、102個、77個及56個。我們留意到局長全程當然我相信他曾到洗手間或午膳均在席。我認為他做這份工作算做得很投入。

基於上述所有理由,我們認為,即使經過調查後,我們也不會支持任何不信任或譴責陳茂波局長的行動。在此情況下,自由黨在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這一件事上,表明會投反對票。謝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