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就「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議案發言(2013年11月6日)

主席:

我的發言一定不會好像之前數位議員的發言那麼激情或具戲劇性。這件事發生以來,我們首天聽到這新聞後也問為何政府忽然會把發出3個電視牌照、不設上限的既定政策,變成只發出兩個牌照。當時,自由黨在討論過程中,分析了很多事情,我現在心平氣靜地重複我們的看法,或我們如何分析這事件。

我們覺得按早前所做諮詢的說法,香港應可容納3個新電視台。所以,我在數星期前在建制派的會議上,探討過我們可否聯署呼籲政府發出3個電視牌照,自由黨當時的看法是想為政府解圍。如果政府收到我們建制和泛民五、六十位議員聯署,聯署不具批評性、攻擊性,要求政府發出3個牌照,而政府又願意聽從民意因為我們60多位議員,無論是由直選或功能界別產生的議員,均代表香港市民或選民,其實是給了政府一個很好下台階。

但是,很多建制派的同事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我亦曾走出來說想帶頭做中間人,可是卻做不成,結果自由黨的數名議員便參與由泛民議員發起的聯署。之後,政府卻一直不願意採取這個立場,引發我們今天討論要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權力及特權條例》”)就這事件索取資料。

在這個議題上,我們想再向各位分析數點,便是究竟香港現時可否容納3個新電視牌照。香港已有兩個舊電視牌照,一個做得非常成功,一個卻做得很不成功。無論如何,我也是商界的一分子,我經常覺得我就商界議題較政治議題的表達能力為高。就一個市場而言,究竟市場有多大,是否大到一定程度便不能再擴大呢?抑或做得好便可以擴大呢?這是一個看法。當然,我也要尊重行政會議(“行會”)成員的看法。

但是,這件事發生在2008年、2009年。我們可以看到,2008年金融海嘯期間,電視方面的整體收益有所下降。由於亞洲電視(“亞視”)並非上市公司,所以我們沒有亞視的年報。無綫電視(“無綫”)在2007年、2008年免費電視方面的收益約24億元,不包括其他海外電視、互聯網或雜誌等收益。但是,在這數年,無綫的廣告收益從2009年的21億元,到2010年的25億元,到2011年的29億元,到去年的接近32億元。

我們可以看到,在2009年至2012年,本港市場的廣告收入不斷上升,而2009年至2012年這四、五年正是政府進行檢討的期間。根據這樣的數據,加上財政司司長和金管局均預測由2013年至2016年,本港的經濟前景是正面的,而非香港在未來數年的經濟會有所衰退,是否即使不增加任何電視台,只計及無綫現時的31億元營業額,在2012年至未來的數年也有剩額呢?

當然,政府一向也說要謹慎理財,但從商界而言,如果有資金卻不作投資,要謹慎理財,那麼倒不如存入銀行收息。富二代、富三代只懂拿着錢收息,甚麼也不做,這是否不進取?香港人在60年代時,可謂身處“獅子山下”天下。Andrew,你父親和我父親都是多年來在香港打天下打出來的,我們這一代也要為香港做好些。但是,如果政府的態度是:“我們不要過於進取,不如穩陣一點,只發兩個電視牌照,而不發3個牌,因為我們看到電視市場未來數年不會增長”,我對此並不認同。

當然,現時的兩個電視台,無綫佔了廣告收入的31億元,亞視沒有公開的資料,可能只有數億元。王征先生2012年提過,斥資3億元購入亞視52%股份,他更公開說過這數年累積虧蝕約10億元。換言之,沒有新的競爭者,亞視也基於其他理由而經營困難。所以,有了3個新電視台,對亞視會否造成更大的負面影響?即使沒有該3個新電視台,亞視本身也可能會無法經營。如果引入新的競爭者,特別是香港電視,眾多市民欣賞它的節目,我便覺得多一個選擇,廣告費也會增加。市民多了一個選擇,當然收視率也會增高,而如果收視率高,做任何生意自然也會賣廣告。

我也留意到政府一項分析,表面上聽來甚有道理:香港只有700萬人,即使700萬人全都看電視,看電視的時數也只是那麼多而已,難道可以經常多看電視嗎?但是,問題是即使700萬人看電視的時數並沒有增加,但700萬人的經濟能力在這數年不斷上升,若未來數年繼續上升,市民花錢的能力高,自然會令廣告的收入提高。否則,我請問政府,2009年至2012年,香港人口增加了多少呢?人口若沒增加很多,他們看電視增加了很多嗎?為何相關電視台的收入可以由21億元增至37億元呢?換言之,如果你做好這盤生意或這個行業的生意,很難說增長一定不會發生。

此外,我也要看看關於最後的決定是發牌給兩間電視台,而不發給第三間的理由。很多同事也說過,我們以往一直都有一個機制,前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按政府剛才所提及的4項評審準則及10多項考慮因素。評估完成後,讓大家作比較,看哪個申請應該贏。在比較的過程中,政府已分析得很清楚,對於多項原則或準則,從來沒有提及要特別注重財政能力。這間電視台當然投資了不少,但從公開的資料,亦看到去年年底賣掉香港寬頻時,賺得40多億元,派出大約20億元利息,公司還有20多億元。二十多億元是否足夠營運電視台,政府當然有作評估。

我們覺得政府應該用20多億元來與有線電視或now TV作同樣的評估比較,不需要理會其母公司,甚至母公司之上的父公司有多財雄勢厚,因為這是無關重要的。一間公司是有限公司,是有限的(limited liability),不會因為這間公司虧蝕,而其母公司有錢,便可以叫母公司賠償。這是香港有限公司的概念。所以,我們覺得,雖然其他兩間公司背後的母公司財雄勢厚,而王維基先生只有這麼多財產,但如這盤生意做得好,便不必以母公司是否有錢為評估準則。其他議員的批評更直接:如果你不是有錢或不是財團,根本想也不用想,報名也不用。將來從這個角度來說,會給人一個很錯誤的信息。

此外,我亦想分析從2009年至2012年這數年發生了甚麼事。香港電視並非甚麼事也沒有做。王維基先生2008年在亞視逗留過一段時間。如果他當時做了甚麼事,令政府認為他不恰當,為何2009年會讓他在科學園、將軍澳的土地興建廠房?該廠房說明是用作廣播事業的,不可以興建住宅,亦不可以建酒店。當時已過了2008年王先生在亞視那段時間,所以當初說出來,我也認為這件事與政治無關。如果是有關的,2009年已經不應該讓他擁有那塊地建廠,兼且這數年還聘請了數百人。政府一直將甚麼信息給予香港電視呢?政府如今不發牌給他,我覺得對王先生的創業或他的員工,以及其公司的所有投資者均不公道。

代理主席,我最後要談論行會的角色。雖然我在行會只逗留過很短時間,但當時的機制和現時的機制一樣,並無改變。據我理解,正如很多議員都說過,行會成員討論過程中暢所欲言,當時每人所說的話,便是行會的機密文件。當然,機密文件也不是詳細到哪位議員喝咖啡還是奶茶,會議紀錄都不會記錄這些事。但是,其他所有的文件,並非只有行會持有。我隨便舉出一個例子,最近政府推介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有一份文件,就是我手上這份文件,是整個地區、土木工程拓展署、規劃署都有,所有立法會議員都有。行會討論時,難道會另外花納稅人的錢再印一份嗎?行會討論時也是拿着這份文件,這些資料有多機密?有甚麼不能公開?

我舉出這個例子,我相信就廣管局而言,我們同樣可以拿到很多資料。不是要拿機密的資料,亦不是整疊6吋厚的文件,這些拿來有何作用?看了也沒甚麼啟示。但是,我相信2009年給他科學園那塊地的資料,一定可以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索取。其他資料可以從廣管局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索取,很多這些文件,除了行會有,其他部門全部都有。我們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可以索取這些文件,調查究竟香港電視為何不獲發牌。

最後,我也想說,商界最初對這件事的關注程度並無最近那麼高。純粹是由於香港很多商界人士都是白手興家,他們覺得一個人出來做生意,冒着如此大的風險,投資這麼多錢,是否應該讓他有機會做成功人士呢?為何只有成功人士更有能力去投資,只有成功人士可以更成功,其他人沒有機會呢?所謂公平、公正、公開,在於政府處理申請的過程。政府最初的說法是發3個電視牌照,即使沒有3個,是否應該讓最高分的兩個申請者得到呢?

昨天那6頁紙的聲明,我還以為會有解釋,因為田北辰議員出來說,除了財政能力不及格,其他項目是十分出色的。但是,這份聲明連那些資料也沒有提及,只有整體評分。我覺得要有公信力,4項準則也好,13項也好,若各項準則的評分,香港電視都排名最後,政府便應公開說出來。在政府公布後,我相信市民便會覺得這是行會的決定,我們是會支持的,但政府卻沒有這樣做。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自由黨支持修正案,但對於原議案,基於我們一早所說的理由,我們是不會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