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就「捍衞編輯採訪獨立自主」議案的發言(2014年1月22日)

主席:

這項議案的主題是“捍衞編輯採訪獨立自主”,我認為今時今日,香港絕大部分市民也會認同這項議案,而自由黨對梁家傑議員的原議案也是表示支持的。

我想在此提出一點,除了香港的傳媒外,我們還要看看全世界的傳媒,每當提到獨立自主這概念,所指的就是這間報館或傳媒機構的獨立性,而如果是遭外間干預,施加干預者大多數也是指政府。可是,這些傳媒如何才算是真正的獨立自主呢?是否前線記者無論寫甚麼編輯也照樣刊登便是自主,還是管理層或編輯可隨己意決定報道甚麼、以哪篇文章為頭條,才算是自主呢?然而,傳媒機構的股東無論是以個人或一間公司的身份投資,都會將之視為一項生意和企業。這樣,傳媒固然有其社會責任,但亦並非一間慈善機構,也是要賺錢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自由黨對於“獨立自主”的看法,就是這應該是指報館或電視台本身的獨立自主。

說回香港,我們明白在今次備受爭議的《明報》事件中,其老闆張先生很多人也從未見過,因為他並非香港人;但如果看一看香港其他各大報館的老闆,他們大多數也是廣為社會人士認識的,例如《信報》的李先生、《經濟日報》的馮先生、《星島日報》的何先生、《東方日報》的馬先生、《蘋果日報》的黎先生、無綫電視的陳先生、亞洲電視的查先生或黃先生、有線電視的吳先生,以及now TV的李先生,以上每一位都是香港人。以上這些我們每天也看的報章在決定刊登甚麼報道時,也是有其立場的,因為同一宗事件,這份報章會這樣報道,那份報章又會那樣報道。在這種情況下,究竟是前線記者要獨立自主,抑或是整間報館要獨立自主呢?其實,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不要受政府影響。

自由黨是擁有商界背景的政黨,我們也是有做生意及投資的,就讓我從做生意的角度說說。既然投入了資金,可以賺多少或希望能夠賺得更多,也是上市公司,很多傳媒公司都是上市公司……

顧及的事情。因此,不可以說老闆投資了,卻甚麼權力也沒有,特別是在人事任命上,一個老闆付出資金後,怎可能連撤換總經理,即現時情況中的總編輯……也不行,而要先徵求員工同意呢?

就着我剛才所舉的例子,有工會背景的議員當然會贊成,因為老闆沒有話事權,幾乎全部事情也是由工人決定,他們可以決定由誰人擔任總經理、擔任廠長。可是,從僱主的角度看,這其實是不合理的,報館自己應該要有獨立自主,不受外來影響,這樣才算是真正的獨立自主。

我們今天爭論的議題,好像是針對《明報》的老闆多年來根本不在香港,從來也不理會事務,但卻突然開始着手管理,撤換了總編輯。

可是,從現時其編輯團隊在報章所刊登的文章看來,他們其實也好像是接受這安排的,例如《明報》的劉先生和張先生,他們也好像說對此感到沒有問題。那麼,為何現時會出現如此強烈的意見呢?張先生身為老闆,他撤換一名員工,而且現時還未知道由誰人上任,即使他換了一位非香港人的總編輯,大家是否也應像其他同事的分析所說般,給予他一個機會,看看他會否干預記者的採訪自由呢?對此我們很快便會得知,那便留待屆時再說吧。

泛民其他議員剛才提出了一些例子,有些我反而是認同的,如果社會上真的發生了這類問題,即例如銀行舉辦的馬拉松比賽、有報章被客戶取消廣告等,我們當然不認同這類情況,亦希望其他商業機構可以堅持,不要被政府影響,不要取消在某些報章上的廣告。可是,這是需要由報館與香港財團或在香港運作的外國機構,例如外資銀行等......說到外資機構,我們且看看例如美國和英國等外國的情況,Mr MURDOCH擁有The Wall Street Journal、Times、New York Post,他有可能會沒有影響力嗎?如果說他在這數間報章的大量投資,是對美國的editorial沒有影響,是沒有人會相信的。

The Washington Post的老闆是Jeff BEZOS,The New York Times的老闆是Mr SULZBERGER,英國的The Economist、Financial Times更是由Pearson family擔任股東,當中每一位也是知名人士,全世界也知道他們是傳媒大亨,擁有很大的影響力。那麼,擁有很大影響力又如何呢?如果他們擁有報章,但卻甚麼也不過問,這又有何影響力呢?換言之,全世界的傳媒老闆或大股東,其實對該份報章或多或少也會有一些看法,在選舉期間當然亦會有政治影響力。在美國每次大選時,哪一份報章是支持民主黨或共和黨,我們也可以很清楚看到。所以,在今天的議案中,自由黨認為最需要維護的就是報館的獨立。至於在報館的老闆、編輯與前線員工之中,究竟應該由誰“話事”,誰不能“話事”呢?從我們的角度看,投資了資金的老闆當然應該要有“話事權”,但我們亦希望他會管治得好,在編輯上不會出問題,前線員工也不會出問題,這樣報章才可以辦得好。如果有報章經常報道一些並非事實的新聞,又或是經常報道一些市民不認同的事情,市民早晚也會將之“封殺”,而報章被市民“封殺”後,讀者量及銷售量便會減少,其廣告價值自然會降低,廣告收入亦會減少,這份報章的生存空間也就會隨之而減少了。

所以,自由黨會支持原議案,至於修正案方面,我們則只會支持葉國謙議員的修正案,因為其他修正案也是涉及財團和僱主的角度,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