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就「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先生遇襲事件」議案發言(2014年3月20日)
主席:
在現今世代的社會,我們是不能容忍任何人遭暴力斬殺的,而如果兇案是發生於我們認識的朋友身上,我們會更深感憤怒。如果劉進圖先生被斬是由於私人理由,當然是另一回事。然而,正如多位議員剛才發言時也提及,我們認識的Kevin劉進圖先生是一位正直的傳媒人,而近數年來,《明報》很多新聞報道也以敢言見稱,無論是商界、政界、娛樂界,或任何方面的人士,該報也敢於批評。被批評的人當然會感到不舒服,但一旦人們明白到那些新聞報道是準確的話,他們也會支持《明報》或劉先生繼續做他們的工作。
當然,我們亦留意到,警方已拘捕了兩名兇手,並正進行調查,但我覺得警方仍未完成極為重要的工作,即找出幕後主腦是誰,而我相信局長也認同這是極為重要的工作。如果警方只拘捕了行兇者,無法捉拿幕後主腦,而這類襲擊事件又繼續發生,我相信社會人士便會問,如果我們連這樣的破案能力也沒有,那我們可怎麼辦呢?回顧近數年發生的所有同類案件,我們會發覺,香港本身能夠做的事情的確不多,很多時也要依靠內地協助找出行兇者,因為行兇者完事後可輕易逃往內地。
雖然政府亦沒有正式公布,但在中央政府的協助下,兇徒迅速在東莞落網並被移交香港。我覺得,中央政府也認為這事件需要高層次地處理。既然如此,警方是否有可能進一步查出幕後策劃人,並逐一繼續跟進下去呢?我不熟識這方面的事情,不過我也可想像到幕後主腦會十分懂得劃清界線,以隔開行兇者及另外一些中間人士,是否中間人就不得而知……如果要查出真正主腦,可能亦非易事,但我們仍希望局長及警方盡力調查,因為如果找不到主腦,只捉拿兩名前線兇手,即使他們被判監禁多少年,我相信這不是社會對我們的政府、保安局或警署的期望。
至於其他方面,我們可做的事情其實也不多。我們除了提出譴責,要求局長繼續查出主腦元兇,並希望Kevin康復外,若再進一步,便會觸及新聞自由這個課題。我們初時也沒有留意,但劉慧卿議員的修正案卻提出了這麼多宗仍未被偵破的案件。我們初時也難以相信,但情況真是這樣。這麼多年來,在1996年,先有梁天偉先生,然後到了1998年,有我們的前同事鄭經翰先生,以至較後期的陳平先生,以及剛才提及的其他數位。事實上,香港警察的整體破案紀錄良好,但為何會有這麼多這類個案,算起來也有十一、二宗,仍未被偵破呢?希望政府或局長稍後能稍作補充,也許有其他類似個案是成功偵破的,但劉慧卿議員卻沒有提出來,只提那些仍未偵破的案件。如果政府有這方面的資料,我相信市民也想知道。
但無論如何,劉議員指出有12宗案件仍未偵破,究竟是甚麼理由呢?傳媒人、新聞工作者遭暴力對待後,為何總是無法查出結果的呢?劉慧卿議員的修正案最後一段寫道:“本會認為,政府當局有責任保護新聞工作者,讓他們能在免於恐懼的環境下工作,以彰顯新聞自由。”我們覺得應該支持。
對於范國威議員的修正案,我們則覺得有點為難,因為如何設定限期好呢?真的可以設定破案限期為6個月、1年或兩年嗎?按照范國威議員的說法,他是要仿效其他地方的做法,如果限期屆滿,局方便要出來解釋,更會要求局長辭職。我們覺得這做法並不恰當。
毛孟靜議員及何秀蘭議員的修正案,重點均是要求當局展示保障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的決心,自由黨覺得全部可以支持。但是,現時最重要的是,政府及局長應盡量偵查上述未偵破的案件,把幕後主腦繩之於法。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