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改善教育施政和增撥教育經費」議案發言(2014年6月12日)

主席:

今日我的發言主要是圍繞要求教育局加強對第三組別學校的撥款資助。其實,我在立法會已經多次跟進這個問題,要求教育局對有較多特殊學習需要學生的第三組別學校 (即是俗稱Band 3學校) ,彈性地增加撥款,好讓這些學校有更多資源去教導有特殊需要的學生。

為何我只針對第三組別學校呢? 因為他們的學生有較大比例是來自基層的家庭。因此,家庭方面所能夠給予的支持較少。

但是,教育局一直用每所學校可以申領最高是150萬元的「學習支援津貼」做理由,認為150萬已經可以滿足該等第三組別學校的需求。

不過,我接觸不少第三組別學校,他們的校長並不認同教育局的看法。

他們指出,即使全數申領上限的150萬元,也不足以照顧眾多有特殊學習需要(即是SEN)的學生。因為第三組別學校較第一和第二組別學校,一般在比例上有較多SEN的學生; 有些我接觸過的第三組別的學校,竟然有高達六分之一學生是有各種不同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當中有過份活躍、輕度智障和自閉症的學生較難照顧,他們的社交能力較弱,容易和同學出現爭執,以及有情緒問題。所以,最好的安排是增聘老師人手,改善師生的比例。

但是,如果用這150萬元津貼去增聘二至三名老師,就再沒有資源去購買足夠的專業服務和輔導,而這些專業服務是照顧SEN學生所不能缺少的。這些專業服務包括言語治療服務、自閉症行為改良服務、社工輔導服務、教育心理學家學習訓練小組、臨床心理學家評估及輔導服務等。這些服務普遍都十分昂貴,故此,每年「中學學習支援津貼」的撥款,很大部份已用作購買這些專業服務,導致學校只可用該筆撥款的餘額去聘請較低薪的教學助理,但這些教學助理並沒有受過融合教育的訓練,欠缺知識和技巧去教授SEN的學生。

前兩日,教育局回覆我的跟進信件,依舊「舊調重彈」,仍然重申「每年150 萬的學習津貼上限及其他額外津貼是足以應付,並計劃在2014/15 學年起,將150萬的津貼上限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化(即是CPI)來調整。即是如果CPI是4%,這個150萬的上限便會增加4%。我不清楚局方如何訂定這些津貼金額,但由我所接觸過的學校的口中,我得悉他們都面對資源不足的問題。

此外,根據教育局局長在5月14日答覆葉建源議員的書面質詢,局長指出: 在現行的「校本教育心理服務」之下,每名教育心理學家為6至10所學校提供服務。教育心理學家須於整個學年,定期到訪所服務的學校,總日數每學年應不少於140天。

如果我們將140日除以6至10所學校,即平均每所學校每學年只得14到23日的到訪服務。這對於有較多特殊學習需要學生的學校,怎會足夠呢?!

教育局長又說,會全面擴展和實施「校本教育心理服務」,將會由現時的80名教育心理學家,大幅增加至134名。何時會增加到134人呢? 局長在答覆中並無提到時間表。即使能夠增加到134人,估計每所學校每學年得到的到訪服務天數,亦會只是32到33日,仍然不夠的。

另外,從近幾年的教學經驗中,很多學校都發現SEN學生較其他學生更需要課外活動,藉此發掘他們課室以外的長處和技能,所以在課後會提供多元化的活動給他們。不少的撥款會用於聘請活動導師和機構,希望有效發展他們的所長,以及提升他們的自信心。

因此,這些學校均希望教育局能增加「學習支援津貼上限」的數額,取消每所學校每年津貼最多為150萬元的規定,讓不同學校可以按不同需要去申請額外撥款,用在增聘老師、教學助理和購買相關專業服務上,為SEN學生提供優質教育的服務,並且達至融合教育的政策目標。

我衷心希望教育局局長能夠考慮學校的實則需要,早日修改政策,以回應學校的訴求。我希望在這個辯論尾聲的時候,能夠聽到局長你積極的回應。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