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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評論文章
政府一手掀起「良心」之爭 - 劉健儀 (2011年5月13日)
5 月1 日出台的最低工資,由於不是順應市場機制,而是因人為的政策性催谷而產生,加上政府推出此項政策時考慮欠周,因而出現偏差和漏洞,暴露出來的問題愈來愈多,令社會各界和勞資雙方爭拗不休,不僅破壞了一直以來相對和諧的勞資關係,更令整個香港社會,無論是僱主、僱員,以至所有市民未受其惠,先受其害。
法例未出已見其害
法例實施前,一些難以承擔最低工資的中小企率先裁員或瀕臨結業的新聞已時有所聞;最低工資出台的前兩天,有傳媒報道「最低工資引發失業第一波」,有網吧連鎖集團宣布5 月結束三十間分店中的兩間店,另五間店也瀕臨結業,令僱員未能享受最低工資保障,已先面對失業。
日前,有專欄作者寫道,中環的某OL 抱怨,樓下小型快餐店的阿叔因無法支付每月六七千元的最低工資給外賣仔,不再做外賣了,累她每天三點三要自己到樓下買其心愛的奶茶多士。先此聲明,我絕對無意為那位嬌貴的OL 叫屈,我只是為快餐店或許會因此少了生意,經營更形困難而遺憾,更為那應該是屬於低學歷一群的外賣仔失業而難過。
相信隨着最低工資的正式實施,類似的情況只會愈趨惡化,尤其是如同時計入有薪休息日和飯鐘錢之後,無形中令最低工資的薪酬大幅發水,影響所及,一般低薪上班族固然要面對更不穩定、更惡劣的就業環境,更多低學歷、低技術、傷殘或年長人士更是首當其衝,可能跌入長期失業的困境;那些缺乏工作經驗的青少年的就業機會也將更形萎縮。
根據「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報告」當初的推算,假設最低工資定在二十八元,全港將有四萬人失業,這已是我們當初勉強接受的極限。誰料政府為了填補立法造成的漏洞,竟大慷納稅人之慨,補貼外判承辦商給予員工有薪休息日,令實際工作的時薪拉高至三十二元一角。
如按政府當年的推算模式,在此最低工資標準下,全港將有約七萬人失業;如果再加上飯鐘錢,員工的時薪更高達三十五元七角,失業人數將超過八萬人,這是我們完全無法接受的。
政府闊綽慷人之慨
更甚的是,政府此舉一手挑起社會的「良心」之爭,製造最低工資的「有良」和「無良」兩個版本。
殊不知,財雄勢大的財團,無疑較有能力承受額外的開支,有的也樂於做其所謂「良心僱主」,或許還可藉此進一步壟斷行業。
苦的是那些佔本港95%的中小企僱主,他們又怎可能承擔幾達工資五成的額外負擔?他們如果合法地拒絕提供飯鐘錢和有薪休假日,隨時背上「無良僱主」的臭名,否則只好結業。如此,只會令勞資關係惡化,破壞社會和諧,進而製造失業,扼殺香港的經濟生機。
面對政府一手造成的最低工資亂局,我們日前和十幾位中小企的代表約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強烈要求政府從5 月1 日起,設立半年緩衝期,令勞資雙方有充裕時間了解和適應新法。若有糾紛,應作調解,切勿動輒起訴;也應確保政府有足夠熟知不同行業情況的仲裁人員,以助調解有關糾紛。惟張建宗斷然拒絕,稱沒有設立緩衝期的必要。
我們對此深表不滿,將繼續循不同途徑表達我們的訴求。事實上,政府是始作俑者,一手掀起了「良心」之爭,就有責任和義務澄清條例不清晰的地方,以免勞資關係繼續惡化,還香港一個安定和諧的環境。
劉健儀
載於 信報財經新聞 時事評論
20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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