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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議案發言
立法會議員劉健儀就「馬尼拉人質事件中菲律賓官員及營救人員拒絕來港於死因裁判法庭作供」休會辯論發言 (2011年3月17日)
主席:
縱觀整件事,菲律賓政府由營救人質,以至事後的表現,盡顯「N無」本色─無能、無用、無反省、無承擔,總之就係極度混帳(雖然我好唔想用上這些詞語,但實在想唔到再可以用甚麼形容詞去形容菲律賓政府的表現)。
慘劇之後,由本港死因聆訊揭發出來,菲律賓當局由救援死傷者、解剖死者以至運送遺體,亦係馬虎之極。而據本港的專家證人所講,領隊謝廷駿、團友梁頌儀及楊綺華若果在中槍後得到即時救治,均有不同程度的生架機會,但最終就因為當地的救援不力,令他們三位錯失存活的機會,實在令人心痛。
事隔多月,我們對於菲律賓政府的無能已不想多提,但現在死者家屬、受害團友,以至全港的市民只是希望透過本港的死因庭,為事件中的死傷者求一個事件的真相,討一個公道,但都要面對菲國政府的百般阻撓,令116個關鍵的菲律賓證人無法或拒絕來港出席聆訊,實在教人悲憤莫明。
去年底,菲律賓旅遊部長率團來港時還表示菲律賓當局會協助本港今年進行的死因研訊。但當死因庭發出傳票後,菲律賓司法部長又「縮沙」,話毋須全部證人來港,而好似馬尼拉市長、警察首長等由頭到尾都採取不合作態度,根本一早就擺出強硬姿態,拒絕來港,態度令人反感。
最終,開庭前,全部116個證人都拒絕來港。好了,就算特區政府為求「真相」,百般遷就,專程派人過去菲律賓,安排視像作供,兼且事前得到當地證人的「口頭」承諾,但到作證當日,證人卻突然玩失踪,全部「缺席」,甚至連一個理由都唔畀!簡直係豈有此理、不知所謂。
菲律賓政府的所作所為,不但完全無尊重死傷者及他們家屬,更是對法庭、特區政府,甚至所有香港人的一個蔑(音滅)視及侮辱,而作為一個國家,有八個活生生的人無辜係他們的首都,在眾目睽睽下被殺,他們連派人來港作證搞清事實這個基本的責任都不負,實在有辱佢地國體,令佢地國民蒙羞!
最後,我們強烈要求特區政府必須盡力向中央政府尋求協助,透過一切外交手段向菲律賓政府,嚴正要求菲國立即配合本港死因庭的研訊,安排證人作供,提供死因庭所需的資料及證物,以承擔菲律賓政府應有的責任,還死傷者一個公義和公道。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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