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根據《營運基金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發言 (2026年7月15日)

多謝主席。今天討論46億元的承擔額,我相信一定會在會議廳通過。否則,誰負責派信呢?但問題在於,批出46億元的承擔額後,郵政局營運能否延續下去?我相信不僅議員擔心,很多香港市民亦擔心。過去數年,我們曾於立法會多次討論郵政局能否自行營運。我亦知道郵政局同事十分努力,用盡方法。我早前在事 務委員會會議中提到,聽聞現時到處可見在郵箱上張貼廣告,郵箱上張貼不知名卡通人物的廣告;在郵政局內亦可以賣廣告。他們已利用很多方法,甚至我知道署方曾嘗試與不少網購公司商討,協助其接收其他貨物等。

但郵政署有一個弱點,雖然郵政署是自負盈虧,但內部實行公務員制度。意思是其員工收取公務員薪酬,上班時間與公務員一樣。如果我們現在使用郵遞服務,過往大家經常寄信,現在基本上是電子包裹,很多同事亦已提到。如果其他電子包裹與郵政署進行比較,簡單來說大家競爭,人家是多勞多得;現在這群原有公務員已經定好不同路線,每天只需完成若干路程便可下班。其他公司總之完成手上工作,工作再多亦盡力完成,有時候需要上班6天,生產力自然更高,成本亦隨之降低。所以,如果要求郵遞公司或網購公司把工作外判給你們,郵政署的競爭力不及他們。當然,網購公司甚至可能擁有運輸團隊,其成本更低。但至少有一點,我們在薪酬方面並無優勢。

第二,我知道過往很多郵政局設於政府用地,房屋署或公屋一樓的處所亦可能供其免費作營運用途。如果現在租用領展物業,一個處所的租金可能達二三十萬元。郵政署的優勢並不多。就此,我早前在事務委員會會議建議,為了延續營運,需要構思一些方法。第一,如果我們集中發展網購市場,市場越來越蓬勃,我們如何分一杯羹?現在部分人採用自攜點模式,提供儲物箱。政府部門可以盡量為他們提供更多儲物箱。房屋署可在整個屋邨為其提供3個位置放置儲物箱,不收取租金,這些也是公帑。這樣的話,郵政署自然有優勢,勝於其他運輸公司,對嗎?

第二,租用地方。如果政府仍有用地,而郵政署所需面積不大,可以分配部分用地予署方使用。目前食環署轄下很多街市生意淡薄,當局可分配部分空置地方供其使用,既可減低成本,同時提升其競爭力。

第三,關於郵政署的車隊。我不知道你們車隊的形式為何。據了解,有人告訴我,你們的車隊利用私家車或租用車輛,可能為了節省成本,但實際上競爭力不足。

第四,關於人手問題。郵政署同事曾致電給我,他們現在六天工作。當局會否考慮縮短為五天工作,並延長營業時間?例如服務時間並非於下午6時完結,為方便市民而延長至晚上8時,可以延長服務時間。我相信這些措施或能吸引更多市民前來光顧。

當然,最重要的是,如何將貨物送達內地。我上次提到,如果與網購和物流公司競爭,現時實行公務員制度,未能提供足夠動力促使員工承擔更多工作,時間一到他們便下班,我為甚麼要跑更多業務?因此,當局應考慮改革入職制度,聘用新員工。如果他們願意多勞多得,便不能僅提供現有底薪,而應效法其他公司,給予更多報酬。有些人想跑業務,署方可以給予更多報酬,你的競爭力自然提升。如果其他員工只想下班時間一到便離開,希望做到退休,我們亦要保證他們的原有工作,因此別無他法。但當局採用改革思維模式,我相信這是必要的。否則,3年後,我們可能要在立法會就此重新討論。

如何改革?剛才提到,須當作商業模式運作。公務員模式的弊處則難以更改,尤其是工聯會、勞聯朋友,大家很愛護他們。不過,當局需要另行構思方法,為其他願意多勞多得的朋友提供更大動力,加強這方面的競爭力,與其他物流公司競爭。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