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進就“全面改革香港醫務委員會的投訴處理及紀律研訊機制”議案發言 (2026年3月25日)

代理主席,香港醫務委員會作為負責規管醫生專業操守的法定機構,理應不偏不倚保障病人的權益,但事與願違,醫委會被指處理醫生涉嫌專業失當的投訴“歎慢板”,令個案嚴重積壓;裁決亦欠透明度,結果與公眾期望亦有所落差。由於醫委會的委員以醫生為主,加上只有醫生才可就研訊裁決提出覆檢,所以一直有“醫醫相衞”、“專業霸權”等詬病。

自由黨可謂是推動醫委會改革的先驅。早在2011年,自由黨議員已要求改革醫委會,並在2015年率先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其後亦獲政府回應,並修訂《醫生註冊條例》。但當時提出的修訂僅屬小修小補,未能根治問題。隨着公立醫院醫生不足,醫療事故不斷,社會對醫委會的批評亦不絕於耳。為進一步全面改革醫委會,前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曾在 2024年5月提出 “改革香港醫務委員會 ”的議案,並獲議會過半數贊成。可惜,當時政府對改革的建議只是“繼續聆聽各方意見,凝聚共識”。

去年10月,醫委會被揭發處理一宗有關腦癱嬰兒的投訴個案秏時長達15年,更一度以“處理時間過長對被告醫生不公”為由永久擱置聆訊,引致全城譁然。事件盡顯“專業霸權”的情況,改革醫委會迫在眉睫。事實上,醫委會一日未對投訴作出處理,對投訴人造成持續心理壓力,亦屬不公平。最終在社會的輿論壓力下,醫委會才決定覆核並重啟程序。

事件促使申訴專員公署展開主動調查,並在今年2月公布調查結果及提出21項改善建議;而醫衞局亦隨即向立法會提交有關醫委會改革的立法修訂建議。建議包括引入更多業外人士的聲音、訂立投訴處理時間指標並監察進度、為醫生引入強制延續醫學教育,以及加入鞏固醫委會的規管職能條款。但自由黨認為改革建議欠全面、欠力度,應更大刀闊斧地改革,以真正平衡專業自主與公眾利益。

自2018年通過《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後,醫委會的委員由28名增加至32名,增加的4名委員全數為業外人士,令業內和業外的比例由6:1減至3:1,但與其他地區的監管機構仍有差距。既然近日的改革建議亦有提及引入更多業外人士,而澳洲及英國等醫療監管機構的業外人士比例分別為3:1和半數,因此我建議醫委會的業外委員人數應大幅增加至過半數,以彰顯醫委會的監管角色更公開、公正,並洗脫“醫醫相衞”的負評,挽回公眾的信任。

雖然自2018年增設研訊小組,但每次研訊須由5名成員組成,其中3名為醫生,2名為業外人士,未能釋除專業自主凌駕公眾利益的疑慮。對於原議案建議成立專責調查隊就投訴個案進行基本調查及設立審裁機構進行紀律研訊,自由黨表示支持,但必須完全獨立於醫委會,以免出現既是球員又是球證的不公平現象。事實上,英國、澳洲及新加坡等地均設獨立紀律機構,有助避免利益衝突之嫌。

現時醫委會處理投訴有既定程序,由初步聆訊審議到研訊作出裁決,平均需時長達近3年,但這並不是硬指標。過去5年,有11宗投訴個案的處理需時長達10年至15年。投訴長年積壓,冗長的處理時間,對投訴人而言肯定是困擾,亦不利醫患關係。

截至2025年年底,醫委會仍有895宗積壓的投訴個案。為避免投訴人無限期等待,政府應訂立明確時間指標,為各項投訴設置上限,加快投訴處理的速度;增加機制的透明度,讓投訴人知道個案進度。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