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陳曉峰就“全面檢討及完善保護兒童的相關法例”議案發言 (3) (2026年4月2日)

主席,我很高興聽到政府就我的議案作出正面回應,亦希望政府可以切切實實地落實眾多議員的建議,而不會束之高閣,我們今次的議案辯論,不能成為議會上的空言。

我相信政府和立法會眾位議員的初心都是一致的,就是要保護每一位兒童,有望可以開心、健康、快樂及安全成長,虐兒個案一宗都嫌多。故此,我希望當局可以全面檢討和完善保護兒童的相關法例,將冷冰冰的法律條文,轉化為對兒童熱烘烘的愛。一方面提高刑期,加強阻嚇力;另一方面,以關愛和體諒為本,廣泛建立正向管教意識,幫助父母認識甚麼是對孩子不知不覺的傷害,避免悲劇再發生,同時推動自愛意識,讓孩子知道如何珍惜自己,遇到虐待時懂得尋求幫助。在保護兒童的同時,盡量維持家庭的完整,體現預防勝於治療的社會責任。

精神和情感虐待極難界定、極難取證,兒童本身亦難以表達內心的傷痛,更何況許多施虐者正是兒童的至親。政府必須參考其他地方的立法經驗,在法例中更清晰地定義“心理傷害”,並制訂專業評估準則。

大部分議員的發言,都認同我提出關於提高刑期、正向管教、網絡問題、心理傷害、社交平台責任等論點,而針對兒童的定義、心靈創傷的確認、社交媒體規管都有不同的看法。我特別認同李廣宇議員提出制度化平台責任,着重預防及避免侵害兒童的事件發生,而不是在個案發生後才作出小修小補,正所謂“預防勝於治療”。林琳議員及樓家強議員提到的定罪紀錄檢查機制,我亦十分贊同。

主席,保護兒童不是選項,而是責任;不是口號,而是行動。今天我們在這個議事堂所討論的議案,影響的不是抽象刻板的制度,而是孩子真真實實的人生。我們有責任,更有能力,為他們打造一個更安全、充滿愛的成長環境。

我謹此陳辭,請大家支持我的議案,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