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陳曉峰就“擘劃香港首份五年規劃,深化香港國際法律樞紐建設”議案發言 (2026年6月10日)

主席,在人類歷史上,每一次產業革命的背後,都有 一套法律規則支撐着。由蒸汽機帶來的工業化和現代化,今天的航天業促成了國際空域公約,互聯網的革命亦重塑了知識產權和私隱法律的格局。今天,人工智能和太空經濟的浪潮正席捲全球,新秩序雖然尚未成形,但規則仍然在書寫之上,而香港正站在這個歷史中的十字路口。

本人支持梁美芬議員提出的“擘劃香港首份五年規劃,深化香港國際法律樞紐建設”議案。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要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定位,這不是空洞洞的口號,而是國家給予香港的一個戰略空間、歷史使命。香港必須把握好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在人工智能、數字資產、數據跨域流通、低空經濟及太空經濟等新領域,還有法律規則上主動出擊,發展引領作用。

在今早的前廳交流會上,大家都提到人工智能的發展令法律疲於追趕,我對此表示認同。同時,我想補充一點,這不是法律的失敗,而是法律界創新轉型的號角。

新興產業的發展從來不只是科技的問題,同時也是法律的問題。面對人工智能和數字科技席捲全球各行各業,法律界必須做到不單懂得LawTech(即法律科技),也要認識the tech of law(即科技的一些基礎知識)。關於LawTech,很多人都明白,是指善用科技工具提升法律服務的效率與質素。再仔細說tech of law,是講述更深層次的轉型,掌握科技本身所涉及的法律框架和監管框架。例如數碼隱私、人工智能問題、問責、平台治理、知識產權保護、跨領域數據流通,兩者都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今時今日懂得兩者的法律人才,才真正具有競爭力。

香港的優勢既真實亦獨特,我們普通法制度的優勢在國際上備受認可,雙語法律人才能夠跨越普通法與內地法律的鴻溝,提供跨境服務。我們在仲裁、調解、金融法律多個領域上有多年經驗,既懂得普通法、熟悉內地法律,又掌握新興科技法律的人才,我們要好好培養,用好香港這麼好的舞台,讓他們在國際上長袖善舞。

由於時間有限,我以商業航天為例,說明香港如何能把這些優勢轉化為實際的戰略部署。

主席,試想想一個場景,一顆商業衞星在太空軌道上解體,碎 片擊中由另一國家發射的太空衞星,造成很大的損害和損失,該由 誰賠償?根據哪項規定、在哪個平台處理?1967年的《外太空條約》-- 已是很久以前 -- 和1972年的《外空責任公約》,這兩項條約和公約規定,不論是誰的過失,發射國均須承擔絕對和連帶賠償責任。而現實十分殘酷,現時並沒有一個國際機構能強制性執行這些賠償。如果發射國拒絕承認責任或不理不睬,便會令大家束手無策。因此,我們是否應像行車般,強制有一個必須購買的insurance,即第三者保險?這個規管真空不單存在補償機制,亦遍及航天的每一個環節,例如衞星的數據屬誰、太空旅遊的責任界定。《外太空條約》誕生於冷戰年代,當時的起草者可能也未能預見今天的SpaceX等,這個空白就是我們五年規劃戰略的切入點之一。我建議特區政府推動香港成為國際太空法律研究中心及試點,重點培養有關的跨領域複合型人才。

主席,外太空是人類下一個前沿,法律的制定將會決定誰在這個領域得到主導地位。星空浩瀚,規則未定,香港法律界正是書寫這個規則的最佳人選。

主席,我謹此發言,支持議案。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