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黨就《證據條例(修訂)草案》意見書 (2026年7月28日)

普通法傳聞規則(Hearsay Rule)在香港刑事法律程序中一直扮演重要角色。傳統上,法庭對傳聞證據採取嚴格限制,因為此類證據缺乏交叉盤問的保障,可能影響審訊公正。法改會在2009年的《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傳聞證據報告書》中建議改革刑事法律程序中的普通法傳聞規則。針對傳聞規則的主要批評之一,是規則嚴苛和欠缺彈性,而且即使傳聞證據有力和可靠,也在豁除之列。此外,傳聞規則也因其複雜性和例外規定不清晰而受到批評。隨着國際司法制度的演變及科技的進步,許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已逐步放寬傳聞規則,允許在特定情況下接納傳聞證據。

《2026年證據條例(修訂)草案》提出改革傳聞規則,旨在提升司法效率、加強與國際接軌,並回應社會對公平審訊的需求。自由黨一向主張司法制度必須兼顧效率與公正,因此自由黨的立場是支持草案的修訂方向,但需審慎監察。

支持的理由

  1. 提升司法效率: 傳聞規則過於嚴格,往往導致證據被排除,即使該證據在合理情況下  具備可信性。修訂草案允許法院在特定情況下接納傳聞證據,有助於減少不必要的程序爭議,提升審訊效率,減少訴訟成本。
  2. 與國際接軌: 英國、新西蘭、澳洲及新加坡等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已逐步放寬傳聞規則,並建立清晰的例外制度。自由黨支持香港透過修訂,與國際司法標準保持一致,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仲裁中心的地位。
  3. 保障弱勢群體: 在某些案件中,證人可能因年齡、健康或安全原因無法出庭。修訂草案允許在適當情況下接納其書面或錄音證供,保障弱勢群體的權益。修訂應確保基層市民亦能享受司法改革成果,避免「富者得益、弱者受損」。
  4. 促進科技應用: 隨着電子通訊及數碼紀錄普及,許多證據形式本質上屬於傳聞。修訂能為電子證據提供更清晰的法律框架,減少法律不確定性。修訂推動法律制度與科技發展並行,支持香港成為智慧城市。

關注與建議

  1. 司法獨立與酌情權: 修訂賦予法院更大酌情權接納傳聞證據。自由黨支持此舉,但強調必須維持司法獨立,避免行政干預。建議建立清晰指引,確保酌情權行使透明。
  2. 傳聞證據的可靠性: 自由黨關注傳聞證據可能缺乏交叉盤問保障。建議政府引入更嚴格的驗證機制,例如要求提供佐證或建立「可信性測試」標準,確保傳聞證據不會被濫用。
  3. 防止濫用: 傳聞規則的放寬可能被檢控或辯方濫用,導致審訊失衡。自由黨建議設立獨立監察機制,並要求法官在接納傳聞證據時作出書面理由,提升透明度,確保傳聞證據只有在無法取得直接證供時才被接納。
  4. 教育與培訓: 傳聞規則的改革涉及法律文化的轉變。自由黨建議政府加強對法官、律師及檢控官的培訓,確保他們能正確理解及應用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