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黨促請加強保護動物的權益
鑑於近月接連發生多宗虐待及殘殺貓狗事件,引起公眾關注,自由黨遂於本月中進行了一項有關「動物權益」的調查,結果顯示有逾8成受訪者贊成政府訂立全面的保護動物法,以全面保障動物的權益。自由黨認為當局有必要從立法層面加強保護動物的權益以回應社會的訴求,阻止和懲處虐待動物的不法之徒。
是次調查是於2011年7月13日至15日透過音頻電話、隨機抽樣進行,成功收集了754名年滿18歲市民的意見。
自由黨寵物關注組召集人王家祺公布調查結果指出,連串虐待動物事件已引起公眾對動物權益的關注,過往已有不少評論指現行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過時,需要作出檢討。而自由黨是次調查的民意亦相當清晰,就是有高達83.2%的受訪市民贊成政府應訂立全面的保護動物法,以維護動物的權益(見表一);故此,當局應儘快參考英國或台灣等地的做法,以全面的《保護動物法》,尊重動物生命、善待動物及保護動物,去取代被批評過時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不是只停留在「禁止與處罰殘酷對待動物」這一原始階段,而是要從「善待動物」作出發點。
此外,儘管當局在2006年曾提高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內虐待動物的刑罰,由原來的最高罰5000元及監禁6個月,大幅提升至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但調查中依然有31.3%的受訪者認為應再提高相關的刑責(見表二)。王家祺相信,這可能是基於提高刑罰後,虐待動物的舉動仍時有所聞,亦可能由於法庭的實際判刑依然偏向寬鬆,令公眾有感阻嚇力不足。而過往有學者曾分析過加重刑罰後的19個判刑個案,當中10個判處罰款,每宗平均罰款為1200元,而9個判處入獄個案,全部均為6星期以下。因此,關注組希望政府能就判刑明顯過輕的案件,向法庭申請覆核,以維持法例的阻嚇力。
對於當局以「人道毀滅」去處理流浪貓狗,調查結果顯示,55.4%受訪市民並不同意,而同意者不足三成(見表三)。寵物關注組副召集人李怡安表示,以「毀滅」的手法處理流浪貓狗,本身有違「人道」精神,而且亦不符合動物的福祉,既然過半數的民意亦不認同有關手法,當局實應積極研究以「捕捉、絕育、放回」的方式解決流浪貓狗的問題。同時,希望當局在「捕捉」流浪貓狗時也能貫徹人道的精神,使用最低傷害的捕捉工具,以防止動物在過程中受到不必要的傷害和驚嚇。
就寵物公園方面,雖然現時康文署轄下共有22個寵物/狗公園,但受訪市民中有近半數(48.1%)依然認為數目不足(見表四)。關注組成員陳浩濂指出,現時並非每區也有寵物/狗公園,其中西貢區及黃大仙區就沒有這類設施,而部份地區的寵物/狗公園,設施亦非常簡陋,甚至連砂池或狗廁所亦欠奉。就算已有寵物公園的地區,大部份亦只是一區一個,數量是嚴重不足。何況,現時寵物是不可與主人一起乘坐交通工具,令寵物飼養者就是要前往區內寵物公園也有一定困難。
關注組成員歐銘絲表示,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自由黨的調查顯示,57.5%的受訪市民是贊同當局開放部分公園,讓市民和其寵物使用(見表五)。因此,希望當局以務實、靈活的思維,研究善用現有的公園,闢出適當地方,供寵物主人及他們的寵物使用。
王家祺總結時組建議當局以積極及務實的態度,改善現有的設施,並設法增加更多寵物/狗公園,如利用臨時空置的政府土地開設寵物/狗公園,甚或在現有的公園內劃出部份地方闢作寵物/狗公園。而政府更有必要修訂過時的法例和檢討虐待動物的判罰情況,以進一步保障動物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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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現時本港保護動物的法例主要是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請問你是否贊成政府需要訂立全面的保護動物法,以全面保障動物的權益? |
十分贊成 |
贊成 |
不贊成 |
十分不贊成 |
無意見/好難講 |
總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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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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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
389 |
51.6 |
238 |
31.6 |
35 |
4.6 |
18 |
2.4 |
74 |
9.8 |
754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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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本港近期發生多宗殘忍虐殺貓隻的案件,根據現行法例,虐待動物的最高刑罰是罰款$20萬及監禁3年,請問你認為現時的刑罰是否足夠? |
十分足夠 |
足夠 |
不足夠 |
十分不足夠 |
無意見/好難講 |
總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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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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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
186 |
24.7 |
217 |
28.8 |
160 |
21.2 |
76 |
10.1 |
115 |
15.2 |
754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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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根據現行的做法,當漁護署人員捉到流浪貓狗後,多數會把它們進行人道毀滅,請問你是否同意漁護署的做法? |
十分同意 |
同意 |
不同意 |
十分不同意 |
無意見/好難講 |
總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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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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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
96 |
12.7 |
120 |
15.9 |
283 |
37.5 |
135 |
17.9 |
120 |
16.0 |
754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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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在動物設施方面,政府現時在全港各區共設置22個寵物公園,供市民帶同其寵物入內使用,請問你認為現時的寵物公園數目是否足夠? |
十分足夠 |
足夠 |
不足夠 |
十分不足夠 |
無意見/好難講 |
總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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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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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
84 |
11.1 |
184 |
24.4 |
273 |
36.2 |
90 |
11.9 |
123 |
16.4 |
754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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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現時除了寵物公園外,政府設立的市政公園一律禁止市民帶同其寵物入內,請問你是否贊成當局應開放部份市政公園,讓市民和其寵物共同使用? |
十分贊成 |
贊成 |
不贊成 |
十分不贊成 |
無意見/好難講 |
總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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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個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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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
195 |
25.9 |
238 |
31.6 |
186 |
24.7 |
50 |
6.6 |
85 |
11.2 |
754 |
100.0 |
